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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9日生态环保部发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此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已于2020年2月17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从2021年开始,生态环境部定期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和公告。
2024年2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议将包括三聚氰胺在内的5种极具关注的化学物质(SVHC)纳入REACH法规(附件XIV)的授权清单,并对拟更新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CAS号:84-74-2)相关信息开展公众咨询。
越南化学品管理局近日宣布,会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管理监管措施,以适应从事前管控向事后监管的政策转换。此举体现了越南政府在化学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新承诺,目的是提高化学品行业的合规性,预防违法行为,并确保能够及时应对相关问题。因此,对于涉越化学品贸易的企业,遵守新的合规要求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其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2024年2月21日晚,欧盟官方发出通知,正式明确了新版氟化温室气体法规(EU) 2024/573将于2024年3月1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F-gas法规执行的深入,现在进入第二阶段,针对第一阶段暴露的问题,欧盟出台了对法规的修订措施,未来会更加严格的执法,包括配额申请收费,严格的年报,审计措施等,更好推动对HFCs的管理。
2024年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申请审查情况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摩西湖(大连)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7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2024年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审批结果的公开,具体内容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第1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2024年1月31日讯,美国纽约州参议院通过了S3529A法案,旨在从2025年1月起禁止销售或分发含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等潜在有害化学物质的女性卫生用品,同时涉及香料、着色剂、染料、防腐剂或其他有意添加有害成分的上游企业也不得销售含有此类化学物质的产品。
2024年2月13日,澳大利亚政府发布通知,根据《工业化学品法2019》第83条的规定,对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名录(AIIC)进行了更新,共新增了6种化学物质。
2024年2月8日,美国环保署EPA正式发布了《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行政费用的调整,新的规则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60天正式生效,即4月8日。此前,EPA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TSCA行政费用。此次调整基于最终费用规则中的公式,旨在反映18.9%的通胀率影响,并确保费用的公平分配。
2024年2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严格控制第二批氢氟碳化物化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附件编制说明指出,将禁止新建或扩建特定HFCs设施,限制现有设施的产能和品种扩展,将试生产产生的HFCs纳入配额管理,要求副产HFCs资源化或销毁,且在特殊情况下,新建或扩建需经批准,以确保环保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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