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浙江晟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9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令)和《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的相关要求,规定了需要提交年度报告要求的所有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其登记证持有人均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活动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8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易客发(无锡)影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8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庄信万丰(张家港)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5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16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16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辉柏赫颜料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提交的4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截至2023年6月,上海市现行有效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证258份,简易登记证14653份,备案7510份,新化学物质登记或备案量居全国之首。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化学物质领域行业管理,防范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三级联动、三方合作、三单互补、三措并举等方式,不断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增强执法效能,有效管控新化学物质潜在环境风险,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8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