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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将2023年第2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撤销申请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17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17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2023年12月29日,为加强对特定化学品的控制,同时保证国际贸易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公布了更新后的目录。该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更新代替了商务部和海关总署2022年第42号公告中发布的旧版目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8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常规登记证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易客发(无锡)影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8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庄信万丰(张家港)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交的15份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16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变更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第16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简易登记证审批结果予以公开。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46号),我部对辉柏赫颜料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提交的4份简易登记证变更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证变更,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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