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第二阶段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始,我国正式提出开展“三减三健”行动,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活动。2019年6月2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出台《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减糖”的战略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也提出开展“减糖”专项行动。随后中国饮品健康消费论坛发布了《健康中国饮料食品减糖行动白皮书(2021)》,在饮料食品中倡导“减糖”。为推动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政策文件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糖”。
一、从食品原料落实“减糖”政策
随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深入人心,“减糖”正成为越来越广泛的共识,也是全球食品生产和消费发展的重要趋势。“减糖”是指减少摄入添加糖(或称游离糖),不包含天然水果中的糖和主食中的天然碳水化合物。添加糖是指人工加入到食品中的糖类,具有甜味特征,包括单糖和双糖,常见的添加糖有蔗糖、果糖、葡萄糖等。那么以不被人体吸收或利用率较低的甜味物质作为甜味来源,降低食品中添加糖的使用量,不失为一种理想的“减糖”方式。近年来,越来越多具有代糖作用的食品原料被开发应用,比较热门的有以下几种:
1)L-阿拉伯糖
L-阿拉伯糖的甜度为蔗糖的50%-60%,甜感纯正、柔和。L-阿拉伯糖在小肠中消化吸收率低,进入大肠后被微生物发酵产生短链脂肪酸,因此其摄入后不会导致血糖的升高。临床试验表明L-阿拉伯糖对蔗糖的代谢转化具有阻断作用,通过抑制水解双糖的酶,降低对蔗糖的代谢吸收。
合规现状: 目前L-阿拉伯糖已获得我国新食品原料的批准。
原卫生部在2008年第12号公告中批准L-阿拉伯糖(来源于玉米芯、玉米皮等禾本科植物纤维)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为除婴幼儿食品以外的各类食品。
此后国家卫健委又终止审查了两个L-阿拉伯糖的申请,审查结论为“实质等同”。其中一个与已批准公告的L-阿拉伯糖来源一致,另一个来源于阿拉伯树胶。
2)低聚木糖
低聚木糖是β-1,4糖苷键连接的低聚糖混合物,其甜味与蔗糖相似,甜度是蔗糖的50%。由于人体消化系统中没有水解β-1,4糖苷键的酶类,所以不能消化吸收低聚木糖,人体摄入的低聚木糖在大、小肠部位被有益菌利用,不会导致血糖升高和脂肪沉积。膳食中摄入低聚木糖既可以满足人们对甜味的需求,又有利于维护人体健康。
合规现状: 低聚木糖也已获得我国新食品原料的批准,原卫生部在2008年第12号公告中批准低聚木糖为新资源食品,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
低聚木糖 |
主要成分 |
木二糖-木七糖 |
来源 |
小麦秸秆 |
结构式 |
|
生产工艺简述 |
以小麦秸秆为原料采用蒸汽爆破法,经木聚糖酶酶解生产而成。 |
食用量 |
≤1.2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 |
使用范围 |
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
3)D-阿洛酮糖
D-阿洛酮糖的甜度为蔗糖的70%,其热量仅为蔗糖的10%左右,而且具有与蔗糖相近的口感,是一种理想的低热量蔗糖替代物。当D-阿洛酮糖被摄入人体后,70%会通过尿液或粪便直接排出,无消化负担,对人体不构成健康威胁。D-阿洛酮糖通过抑制脂肪肝酶和肠道α-糖苷酶,从而降低小肠对糖类的吸收来抑制血糖的上升并减少体内脂肪的积累。
合规现状: D-阿洛酮糖尚未在我国获得批准,但是生产企业的申报热情很高,从2020年至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三次D-阿洛酮糖的受理信息。而在国外,D-阿洛酮糖已在食品中有一定的应用,从合规情况来说,以欧美为例: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发布了4个D-阿洛酮糖的GRAS认证公告(一般公认安全的物质),预期用途主要是作为某些食品类别中的糖替代品;
- 欧盟也尚未批准D-阿洛酮糖,但许多企业已经向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EFSA)提交了D-阿洛酮糖作为新食品原料的申请。目前这些申请都在风险评估状态中。
4)D-塔格糖
D-塔格糖的甜味与蔗糖相似,甜度为蔗糖的92%,无不良异味和后味,产生的热量仅为蔗糖的1/3,也是理想的蔗糖替代品。人体不具备分解代谢D-塔格糖的塔格糖-6-磷酸途径,因此D-塔格糖在小肠内的吸收率很低, 不被小肠吸收的部分到达大肠并被微生物完全发酵生成短链脂肪酸。D-塔格糖还会抑制小肠对葡糖糖的吸收,也有研究表明机体摄入D-塔格糖后血糖和胰岛素水平均无明显变化。
合规现状: 在我国D-塔格糖处于合规地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4年第10号公告中批准D-塔格糖为新食品原料,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
来源 |
生产工艺简述 |
使用范围 |
塔格糖 |
半乳糖 |
以半乳糖为原料,经异构化、脱色、脱盐、浓缩、结晶等步骤制成。 |
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
二、食品添加剂中的代糖物质
除具有代糖作用的食品原料外,食品添加剂中甜味剂是应用较为广泛的代糖物质。目前我国批准使用的甜味剂有20种左右,如阿斯巴甜、安赛蜜、糖精、甜蜜素、三氯蔗糖、赤藓糖醇和甜菊糖苷等。它们热量较低,口感于蔗糖相似,甜味是蔗糖的几十上百倍。食品生产经营者同样可以使用一些甜味剂取代添加糖,以达到“减糖”的目的。但是甜味剂的使用需要符合GB 2760-2014中对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的要求。而若期望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GB 2760-2014的要求时,企业需要提前向国家卫健委进行申报扩大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结语
在国家的“减糖”号召下,越来越多的具有代糖作用的物质涌现并不断得以应用。许多原料在满足消费者对各种食品甜味需求的同时不会对血糖、体重等健康因素产生负面影响。食品生产经营着也可以利用这些原料,开发创新种类多样、具有特色的减糖食品,这对于发展食品工业,丰富人们的物质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
目前,许多具有代糖作用的原料已经在我国获得批准,可以合法使用。但也不乏一些新型的原料/添加剂不断被开发。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需要通过国家卫健委的安全性评估。瑞旭集团食品法规事业部凭借专业技术、多方资源和全球网络为客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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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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