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上正式发布了活性物质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的续展审批决定(Regulation (EU) 2024/20),宣布不再批准精异丙甲草胺在欧盟的续展登记。本条例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2005年4月1日,精异丙甲草胺在欧盟植物保护产品旧法规(Directive 91/414/EEC)下首次获得欧盟批准,由于再评审工作的推迟,批准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5日。2023年2月3日,EFSA就精异丙甲草胺的农药风险评估发布同行评审结论,几个关注的领域被确认:
- 根据监测数据得出结论,地下水中精异丙甲草胺及其相关除草活性代谢物的含量有可能超过饮用水限定参数0.1 μg/L;根据地下水模型,在所有有代表性用途的所有场景中,这些代谢物的含量都将超过0.1 μg/L。
- 鉴于对遗传毒性和致癌性的关注或数据缺口,地下水有较高的风险暴露于超过饮用水限定参数0.1 μg/L的毒理相关代谢物;
- 精异丙甲草胺对以蚯蚓为食的哺乳动物具有高风险危害。
2023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向WTO发出了通报,而今正式发布续展登记不予批准的公告。欧盟成员国需要在2024年4 月 23 日之前撤销对含有精异丙甲草胺作为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相应的植物保护产品的宽限期将于2024年7月23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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