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欧洲委员会同时发布在政府公报上发布3份决议:2012/316/EU(丹麦)、2012/317/EU(德国)、2012/318/EU(瑞典),允许这三国对含有噻鼠灵杀鼠剂使用进行限制授权使用。噻鼠灵是一种抗凝血杀鼠剂,被认定为是可持续性、生物可蓄积性和毒性(PBT)物质。英国公司LiphaTech已经通过英国授权登记,允许销售一系列相关的含噻鼠灵杀鼠剂产品。委员会同意德国、丹麦、瑞典三国可以不授权LiphaTech的含噻鼠灵杀鼠剂产品销售供持证专业人士使用。
UC 德国、丹麦、瑞典三国限制授权含噻鼠灵杀鼠剂使用
来源
杭州瑞旭
作者
杭州瑞旭
上一篇:纳米银产品在美国纳入杀虫剂登记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 农化法规服务站 ”!提供农化行业最新的法规政策与行业资讯,深入解读专业的法规与登记技术,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