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发布2021年第9号公告,其中包括1款新食品原料——食叶草,公告批准信息如下:
( 一)食叶草
中文名 称 |
食叶草 |
拉丁名称 |
Rumexpatientia L. ×Rumextianshanicus A. Los |
基本信息 |
种属:蓼科、酸模属 食用部位:茎和叶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类蔬菜的规定执行。 |
(二)食叶草的公告解读材料
食叶草是我国引进的鲁梅克斯K-1酸模与我国野生巴天酸模回交选育生成的多年生蓼科酸模属草本植物。食叶草在我国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多个省份均有种植并食用,食用部位为茎和叶,食用方式有凉拌、榨汁、炒菜、泡茶、制作豆腐和面食等,未见人群食用不良反应报道。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食叶草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食叶草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类蔬菜的规定执行。
(三)食叶草受理及征求意见信息回顾
卫健委于2019年10月10日受理了食叶草的新食品原料申报,受理编号为卫食新申字(2019)第0003号。2020年11月12日,食叶草通过CFSA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信息如下:
中文名称 |
食叶草 |
拉丁名称 |
Rumexpatientia L. ×Rumextianshanicus A. Los |
基本信息 |
种属:蓼科、酸模属 食用部位:茎和叶 |
推荐食用量 |
≤50克/天(以鲜品计)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叶菜类蔬菜的规定执行。 |
经对比可以看出,相较于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卫健委此次发布的食叶草批准公告(2021年第9号)中并未对其推荐食用量进行设定。
批准公告参考网址:
• 卫健委公告(2021年第9号)
批准公告解读网址:
•解读《关于食叶草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9号)
食叶草公开征求意见的网址:
• 食叶草等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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