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1年4月25日发布2021年第5号公告,批准2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分别为蛋白酶和磷酸肌醇磷脂酶C,相关信息如下:
(一)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名称 |
来源 |
供体 |
蛋白酶 Protease |
枯草芽孢杆菌 Bacillus subtilis |
解淀粉芽孢杆菌 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
磷酸肌醇磷脂酶C Phosphoinositide phospholipase C |
荧光假单胞菌 Pseudomonas fluorescens |
从土壤中分离的编码磷酸肌醇磷脂酶C基因的微生物 |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的质量规格要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的规定。
参考网站
- 卫健委公告(2021年第5号)
- 解读《关于β-1,3/α-1,3-葡聚糖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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