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于2021年1月7日发布2020年第9号公告,其中包括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3种新食品原料,相关信息如下:
一、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
中文名称 |
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 |
基本信息 |
来源:人工培养的蝉花子实体 种属:虫草科、棒束孢属 |
生产工艺简述 |
将蝉花(即蝉棒束孢)(Isaria cicadae Miq.)菌种接种到培养基上进行人工培养,经采收子座(即孢梗束)、干燥等工艺制成 |
推荐食用量 |
≤ 3 克/天(以干品计)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食用菌过敏者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 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菌类的规定执行。黄曲霉毒素 B1、黄曲霉毒素 B2、黄曲霉毒素 G1、黄曲霉毒素 G2、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 A、玉米赤霉烯酮不得检出;白僵菌素含量≤3 mg/kg(检测方法见附录 A)。 |
二. 透明质酸钠
中文名称 |
透明质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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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odium Hyaluron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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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来源:马链球菌兽疫亚种(Streptococcus equi subsp. zooepidemicus) 结构式:
分子式:(C14H20NNaO11)n,n为200–10000 分子量:8.02×104–4.0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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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
以葡萄糖、酵母粉、蛋白胨等为培养基,由马链球菌兽疫亚种经发酵生产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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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食用量 |
≤200 毫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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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性状 |
白色颗粒或粉末 |
透明质酸钠含量, g/100g |
≥ 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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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g/100g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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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6.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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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 g/100g |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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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使用范围和推荐最大使用量:乳及乳制品(0.2g/kg),饮料类(液体饮料≤50 mL 包装 2.0 g/kg,51–500 mL 包装 0.20g/kg,固体饮料按照冲调后液体体积折算),酒类(1.0g/kg),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3.0 g/kg),冷冻饮品(2.0 g/kg)。 2.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并标注推荐食用量≤200 毫克/天。 3. 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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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 mg/kg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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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As), mg/kg |
≤ 0.3 |
三. 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
中文名称 |
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 |
拉丁名称 |
Lactobacillus kefiranofaciens subsp. kefiranofaciens |
其他需要说明的 情况 |
1. 批准为可食用菌种,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 食品安全指标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
相关链接:
- 参考网站: 卫健委公告(2020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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