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即日起,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特医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有调整!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减轻行政相对人申报负担, 2021年11月1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三个通知,减少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配乳粉、特医食品)部分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如下: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申请类型 原提交份数 现提交份数
新产品注册 9 8
转让技术、变更注册、延续注册、证书补发 3 0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申请类型 原提交份数 现提交份数
产品注册及其补正材料 7 5
光盘(特定营养类别产品锁定数据库光盘除外) 1 0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

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申请类型 原提交份数 现提交份数
产品配方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 5 3(简易变更2份)
补正材料 4 3(简易变更2份)
光盘 1 0

官方链接:

1. 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2. 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3. 关于调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相关推荐:

UC的服 务: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 CIRS食品合规互动 ”!实时传递最新食品监管法规动态,获取最热行业资讯,你想知道的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食品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6058259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
联系UC
杭州总部:+86 571 86058259
上 海:+86 21 5077 8970
日本产品:+86 571 8605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