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学品观察消息,欧盟化妆品技术法规事务负责人Gerald Renner表明,欧盟委员会可能于2014年在化妆品中引入纳米材料新的定义。
欧盟化妆品法规于2009年生效,并将2013年7月完全实施。但是在本周巴黎举办的研讨会上,Renner博士告诉参会者,在2014年会可能引入新的版本,并在一段时间逐步推行。Renner博士同时表示,新的定义(纳米材料)有很多有益的东西,但目前不是很明显,欧盟化妆品技术法规事务组将和委员会以及成员国一起努力工作,试图找到一个更好的定义。
欧盟纳米推荐组织试图给化妆品中的纳米材料新的定义,并且使这些材料被管辖。比如应用于皮肤并且溶解于液体脂质层的脂质体将不作为纳米材料管辖。根据Renner博士的介绍,新的纳米材料定义主要将关注如下三块内容:1. 截取值的引入即物质中纳米颗粒含量多少会被认定为纳米材料;
2. 关于可溶和不溶的定义;
3.UC应该如何处理形成聚集态的团簇的纳米颗粒。
Renner博士也提到在过渡期间(2014年前)很难定义纳米材料,但是工业界应该与主管机构、消费者和媒体一起控制纳米材料定义的不确定性。他同时强调工业界需要在现有科学和技术能力的基础上提供符合性的内容。按照法规要求,企业要求提供纳米材料的成分信息而不是安全或者危害信息,材料里含有纳米组分不能表明产品变得安全或者不安全,也无法向消费者解释他/她应该用何种方式来使用该产品。对于不含纳米材料的化妆品,企业只需在上面表示其成分即可,避免在产品中提供不含纳米的产品标签,这将给消费者以纳米材料产品不安全的误导。因此,企业需要避免在产品上出现不含纳米组分声明,否则,化妆品行业未来的研发中将会彻底否决纳米组分。目前,委员已就 “不含”声明制定相应标准。
自从今年年初开始,许多公司已经在投放市场前6个月,通过委员会的网站通报了化妆品包含纳米材料的信息。关于化妆品法规的指南文件附件1,关于化妆品产品安全报告也将于今年7月陆续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