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国家药监局进行化妆品抽检,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广东省进行化妆品抽检,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1. 国家药监局关于 3 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2023 年第 38 号)
8月17日,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分别为某染发膏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1-萘酚;某染发膏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2-氨基-3-羟基吡啶、4-氨基间甲酚;某祛屑止痒洗发水检出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为0.0024%(应≤0.0015%)。
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 2023 年第 4 期)
8月18日,为加强化妆品监管,保障公众用妆安全,根据广东省化妆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现将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予以通告。共抽检化妆品508批次,其中1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不合规产品为面膜、防晒乳、牙膏,抽检不合格原因如下:面膜和牙膏均为菌落总数超标;防晒乳均未检出产品标签与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国家及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 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38号)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4期)
资讯分享:
8月9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根据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针对在 2023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 2023年度报告的产品,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管理平台出具限期改正意见,要求于2023年5月1日前完成整改。根据公告附件《海南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清单》显示,共有30家化妆品公司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产品涉及面膜、护发产品、沐浴露、唇膏/唇釉等103批次化妆品。
8月17日,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市澳伦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生产了怡美姿染发膏(黑色)323盒,其中1盒用于产品自检,8盒用于产品成品留样,剩下的314于2021年05月04日入库成品仓。经审核,上述批次的怡美姿染发膏(黑色)为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被处没收违法所得972.8元,罚款10000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0972.8元。
8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结果的通告(2023年第39号)。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该企业在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检验管理、记录管理制度、留样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物料与产品管理方面存在未按规定执行物料审查制度、物料进货查验制度、物料放行管理制度等问题;在生产过程管理方面存在未完整、准确填写生产记录,未对产品主要生产工艺进行验证等问题;在产品销售管理方面存在未执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制度等问题。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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