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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2号)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

婴幼儿类,润肤露,化妆品,不合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婴幼儿类化妆品101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0批次,仅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贝可爱婴儿润肤露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和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1月9日

附件: 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信息

序号 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口代理商地址 被采样
单位名称
被采样
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包装规格 批号/生产日期/限期使用日期 生产地所在省/市 标称卫生许可证号/标称批准文号/备案号 检验机构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备注
1 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书敏路209号;委托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萃路1855号 营口爱满多商贸有限公司万达分公司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1号 宝贝可爱婴儿润肤露 50g KIKA/20180609 上海 (2011)卫妆准字06-XK-0005号 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菌落总数 630CFU/g 限值≤500CFU/g
相关链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2号)(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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