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广东省进行化妆品抽检,7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福建省进行化妆品抽检,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陕西省进行化妆品抽检,2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化妆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本次抽检共计1947批次化妆品,其中76批次化妆品抽检结果不合格。抽检未达标产品主要为:染发产品、防晒乳、睫毛膏、祛痘产品、牙膏、面膜、洗发水、祛斑霜等。抽检未达标原因主要如下:菌落总数超标、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识的成分(染发剂、防晒剂等)、所用限制成分超过限值(例如水杨酸、丙烯酰胺、对苯二胺、汞等)、检出不得添加的物质等。
对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合格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2. 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3年第1期)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抽检结果显示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分别是添加过量水杨酸、添加过量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对上述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及相关单位,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查处。
3. 陕西省化妆品质量公告(2023第1期,总第5期)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化妆品使用安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现对22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予以公告。主要产品为染发膏、防晒、洗发水。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国家及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第9期)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第10期)
- 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通告(2023年第1期)
- 陕西省化妆品质量公告(2023第1期,总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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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广州市嘉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百草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旭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共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经查,发现上述企业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上述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确认。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上述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并进行整改,同时对其立案调查。
福建省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针对化妆品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执法检查由化妆品销售主体向美容美发服务行业、药店延伸,对化妆品来源、索票索证制度的落实、产品质量情况、广告宣传情况等开展检查。对于销售和使用假劣、不合格、过期化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月30-31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先后约谈15家高风险化妆品生产企业。约谈会上,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被约谈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潜在风险,明确了法规要求,并要求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在此基础上,强调被约谈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完善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被约谈企业均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承诺按照省药品监管局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及时召回问题产品,积极配合查处,全面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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