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打的化妆品消费市场,随着化妆品行业的壮大,化妆品管理也越来越规范,UC 2022年,这些化妆品法规要求开始实施了,瑞旭集团将相关法规信息总结如下:
2022.1.1~
1、《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 新办化妆品生产许可和许可证变更、延续,依据规定执行,化妆品行业将迎来换证潮
2、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每批次产品留样并记录
- 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对入场的化妆品经营者建立档案
3、《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 化妆品注册备案申请时,需提供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
- 所有普通化妆品(包括新旧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产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 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注册申请时: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4、《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相关内容
- 依据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5、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相关内容
- 依据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6、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 涉及了儿童化妆品的定义、标签、配方原则、安全评估、抽检检测、生产经营、儿童牙膏管理范围等方面。除标签以外的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进一步明确、完善关于对儿童化妆品的监管措施,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提供法制保障。
~2022.5.1
1、《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 所有已完成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包括原注册备案平台注册备案的产品):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样稿、产品配方(国产普通化妆品)、
- 上传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特殊化妆品)、补充提供产品分类编码。
- 2021.5.1-12.31期间申请并取得注册的祛斑美白、防脱发化妆品:需补充提交符合要求的人体功效试验报告。
2、《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相关内容
- 2021.5.1-12.31期间申请并完成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依据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3、《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相关内容
- 2021.5.1前已经取得注册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补充提供产品分类编码
2022.5.1~
1、《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 明确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的主体责任和化妆品标签内容和形式的原则要求
- 规定了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的内容以及各项内容标注的细化要求,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 以免费试用、赠予、兑换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的化妆品,其标签适用本办法。
- 主要要求有: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具有包装盒的产品,还应当同时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所有不超过0.1%(w/w)的成分应当以“其他微量成分”作为导语引出另行标注;禁止使用医疗术语、医学名人姓名或者药品名等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
2、《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标签要求
- 儿童化妆品注册备案申请时,需按照要求进行标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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