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5版《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IECIC 2015),现可供企业下载。
2015年6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原料的管理,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意见的函》, 对调整更新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一、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 2015 版 调整内容此版本目录包含8783种物质。与2014版比较, 共有153处修订。
调整原因 | 调整原料个数 | 具体内容 |
已确认有使用该原料的产品取得进口/国产特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 | 9 | - |
与目录中其他原料重复 | 8 | - |
规范中文/INCI/拉丁名称 | 23 | 17(中文名称) 2 (INCI名称) 4 (拉丁名称) |
应明确具体的原料名称/原料来源/原料部位 | 10 | 2 (原料名称) 6 (原料来源) 2 (原料部位) |
根据相关文献 | 100 | 58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名称 32 《中国药典》名称 8 《中国植物志》名称 1 《中药植物志》名称 1 《中草药汇编》名称 |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告 | 3 | 1 (卫监督发〔2005〕349号规定) 1 (藏药部颁标准) 1 (蒙药部颁标准) |
注:获取《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 点击
获取《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调整内容, 包含与2015年6月16日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拟调整内容对比, 点击
二、 瑞旭观点
- 与2014版相比, 仍收录了8783中化妆品原料。
- 如果能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料曾在已备案/注册的化妆品中使用, 可通过申请将该原料补充到目录中。
- 与2015年6月16日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拟调整内容对比,《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新增22项原料修改, 取消4项原料修改, 保留了12个拟删除原料。
- 关于征求调整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意见的函(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657号)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版)的通告(2015年第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