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中国新化学物质申报,企业1年”缓冲期”即将结束

来源 未知 作者

国家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CRCC)证实,企业履行我国新化学物质申报义务的1年“缓冲期”将于下月15日结束。

2010年10月15日之前已经进口或者生产、并且其后仍需进口或者生产的企业物质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应在2011年10月15日之前按7号令和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

• 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内生产或者进口新化学物质

• 设计为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所含新化学物质的物品,

• 以及7号令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相关产品的原料和中间体的新化学物质

  • 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