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4第5号公告,对外公布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名单。根据《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管理办法》,经对申请实验室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一、通过2013年考核的化学品测试合格实验室名单(以下简称名单)及级别
(一)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常规三级;
(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常规一级;
(三)北京协和建昊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易。
二、上述实验室可为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相关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级别测试项目的生态毒理学测试数据。
三、已列入名单的实验室,应于每年1月向环保部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定期检查、随机检查和有因检查。
四、环保部2010年第78号公告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废止。
相关链接: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