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化学物质管理升级!韩国环境部发布修订公告

2023810日,韩国环境部发布第2023-183号公告,宣布根据《化学物质管理法施行细则》的规定,对有毒物质、限制物质、禁用物质和允许物质的上限和下限监管数量进行了部分修订,此举旨在更加规范化学物质的管理和使用,以确保公众及环境的安全。

新的监管标准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涵盖了有毒物质、限制物质、禁用物质和允许物质等多个类别。修订内容详细列在附表中,供企业和公众参考。环境部表示,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平衡化学物质的合理使用与环境健康的保护。

此次修订标志着韩国政府在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方面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该举措将有助于监管更严格、管理更精细的化学物质使用,从而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保建设提供更坚实的基础。

有毒物质的上限规定量和下限规定量:

限制物质的上限规定量和下限规定量:

禁止物质的上限规定量和下限规定量:

详情请参阅相关网址:http://www.law.go.kr/DRF/lawService.do?OC=me_pr&target=admrul&ID=2100000227888&type=HTML&mobileYn=

您感兴趣的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