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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指导,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组织制修定了《基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非小细胞肺癌相关基因变异检测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3项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实时荧光PCR法,对皮肤病变标本(包括病变皮疹、痘疱表面和/或渗出物的拭子,痘疱液,痘疱表皮或痘痂等)、咽拭子、全血或血清样本等样本中的猴痘病毒核酸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该产品按照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分类编码为6840。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制修订计划的有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组织编制了《ALDH2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9项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附件1-9),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技术审评中心已完成《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技术规范》《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质量技术规范》2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建议上述2项标准发布12个月后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三项新冠病毒诊断产品指导原则,分别对新冠病毒核酸、抗原、抗体检测试剂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预期用途等内容表述。
瑞旭对2023年6月2日举办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及临床技术研讨会”进行会议总结,包括会场讲师情况、内容介绍、现场反响的总结。
欢迎各位企业参加瑞旭集团-北京西尔思联合北大医疗创新谷于2023年6月2日举办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及临床技术研讨会”。
为进一步完善已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2023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修订计划,现已启动《雌激素受体、孕激素受体抗体试剂及检测试剂盒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等7项指导原则的修订工作,希望有相关产品研发、生产或注册申报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为便于联系和沟通交流,现面向境内、外征集相关生产企业信息
上海市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实施方案
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对前期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体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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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总部:+86 571 87206527
北 京:+86 10 63984062
上 海:+86 21 5077 8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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