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订了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起草说明(附件2),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UC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UC: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UC“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UC发送至:bjspba@cfe-samr.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人参西洋参灵芝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UC邮寄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并在信封上注明“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2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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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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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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