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根据该方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职责合并,整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部分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总局)。
9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正式确定。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划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同,食品的监管保留在市场总局。瑞旭集团对“三定”方案内容进行了总结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主要职责
“三定”方案中,市场总局主要职责涉及18项,其中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责包括: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等。
2.内设机构
2.1 分设5个司局监管食品安全,成立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机构改革前,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CFDA)中,直接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有4个司局。机构改革后,市场总局直接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司局增至5个,占其27个内设机构总数的1/5左右。在推进党政机关合并设立的背景下,负责食品安全的司局数量不降反增,可见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视。
对于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监管而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沿袭了原CFDA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监管特殊食品的职能,并且增加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的职能。国家进一步明确了负责查处特殊食品违法行为职能,可见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工作更加重视,强调产品上市后的监管。
机构改革前(原CFDA) |
机构改革后(市场总局) |
备注 |
食品安全监管一司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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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二司 |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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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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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注册管理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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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协调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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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督管理司:负责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广告审查工作、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3. 孙梅君分管5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司局
根据市场总局网站公布的总局领导信息,市场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梅君分管5个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司局:
- 食品安全协调司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
- 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 联系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目前,5个司局的司长人选暂未对外公布。
总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已正式发布,特殊食品监管部门也已明确。目前来看,对特殊食品监管制度和政策暂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机构整合后对特殊食品的管理是否产生影响还需进一步观望分析。
相关链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