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征求二苯酮-1(Benzophenone-1, CAS No. 131-56-6, EC No. 205-029-4)、二苯酮-4(Benzophenone-4, CAS No. 4065-45-6, EC No. 223-772-2)的科学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个月。
二苯酮-1
目前,在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中对二苯酮-1的使用没有限制。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此次征求二苯酮-1的科学意见如下:
(1)鉴于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二苯酮-1的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endocrine disrupting properties),SCCS是否认为二苯酮-1用作光稳定剂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为2%?
(2)另外,SCCS认为二苯酮-1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是多少?
(3)针对二苯酮-1在化妆品的使用,SCCS是否有进一步的科学性关注?
二苯酮-4
根据欧盟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附录VI(化妆品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清单)第22条的要求,化妆品中二苯酮-4和二苯酮-5的最高允许使用浓度总量为5%(以酸计)。
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此次征求二苯酮-4的科学意见如下:
(1)鉴于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二苯酮-4的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SCCS是否认为二苯酮-4用作防晒剂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为5%?
(2)另外,SCCS认为二苯酮-4在化妆品中的最高安全使用浓度是多少?
(3)针对二苯酮-4在化妆品的使用,SCCS是否有进一步的科学性关注?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二苯酮-1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936%。二苯酮-4在化妆品中用作光稳定剂、紫外吸收剂、紫外过滤剂,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准用防晒剂清单,用作防晒剂时二苯酮-4和二苯酮-5的最高允许使用浓度总量为5%(以酸计)。
征求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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