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欧盟发布法规(EU)2015/1298,修改欧洲议会及委员会实施条例(EC)No 1223/2009的附件II和VI,将3亚苄基樟脑(3-Benzylidene Camphor)从紫外线过滤剂名单(附件VI)中删除,并添加至禁用物质名单(附件II)。法规自公布20日起生效,自2016年2月18日起仅符合法规要求的化妆品才能被投放到欧盟市场。(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UC 欧盟禁止在化妆品成份中使用3-亚苄基樟脑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作者
C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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