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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FDA推迟化妆品工厂注册和产品清单登记的强制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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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11月8日的信息更新,FDA将在2023年12月29日前准备好接受工厂注册和产品清单登记的事宜,并鼓励有能力的公司尽量在此截止日期前完成。然而,FDA不打算强制执行《FD&C法案》第607条中有关化妆品工厂注册和产品清单登记截止时间的要求,为相关企业提供了足够的缓冲时间,即在法定截止日期2023年12月29日之后的6个月内(2024年7月1日前)完成。此外,FDA对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从事化妆品产品制造或加工工厂的注册和产品清单登记要求,也调整为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强制执行。

信息补充:原规定实施时间

《FD&C法案》第607(a)(1)(A)条规定,若工厂在2022年12月29日已经从事制造或加工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之前进行注册;工厂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从事制造或加工在美国销售的化妆品,必须在首次从事此类活动后的60天内,或2024年2月27日前(以较晚者为准)进行注册(第607(a)(1)(B)条)。

《FD&C法案》第607(c)(2)条规定,2022年12月29日已上市的化妆品,责任人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提交化妆品产品清单;2022年12月29日之后首次上市的化妆品,责任人必须在该产品在美上市销售后的120天内提交化妆品产品清单登记,或2023年12月29日之后120天内(以较晚者为准)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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