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1日,中国台湾环境部公布了一项关于氢氟碳化物管理的重要政策,提出了《氢氟碳化物管理办法》的草案及《蒙特利尔议定书列管之高温暖化潜势温室气体氢氟碳化物种类》的草案。根据公告,从2024年起,中国台湾将严格控制氢氟碳化物的消费量,确保其低于设定的基准量。该基准量定为24,523.8642千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之后这一限制将逐渐加严。
一、氢氟碳化物的总共消费量年度上限值如下:
1、自2024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100%的基准量,即24,523.8642千公吨。
2、自2029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基准量的90%,即22,071.4778千公吨。
3、自2035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基准量的70%,即17,166.7049千公吨。
4、自2040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基准量的50%,即12,261.9321千公吨。
5、自2045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过基准量的20%,即4,904.7728千公吨。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氢氟碳化物。
三、厂商办理输入与输出程序:
厂商应在取得氢氟碳化物核配资格及核配量后,自行或委托供应商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核发输出入许可证,办理输出或输入作业。当年累计输入量扣除输出量大于核配量者,中央主管机关应驳回该次输入许可申请。
四 季报:
持有核配量的厂商应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底前,向中央主管机关申报上一季执行实绩,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的氢氟碳化物品名、数量、来源、使用量、用途说明、库存量、使用情形等。供应商应申报输入与输出的氢氟碳化物品名、数量、来源、销售量、库存量等资料。
五、公告还详细列出了蒙特利尔议定书新加入管理的18种氢氟碳化物,包括:
1、二氟甲烷(CH2F2, HFC-32)
2、氟甲烷(CH3F, HFC-41)
3、五氟乙烷(CHF2CF3, HFC-125)
4、1,1,2,2- 四氟乙烷(CHF2CHF2,HFC-134)
5、1,1,1,2-四氟乙烷(CH2FCF3, HFC-134a)
6、1,1,2-三氟乙烷(CH2FCHF2, HFC-143)
7、1,1,1-三氟乙烷(CH3CF3, HFC-143a)
8、1,2-二氟乙烷(CH2FCH2F, HFC-152)
9、1,1-二氟乙烷(CH3CHF2, HFC-152a)
10、1,1,1,2,3,3,3-七氟丙烷(CF3CHFCF3, HFC-227ea)
11、1,1,1,2,2,3-六氟丙烷(CH2FCF2CF3, HFC-236cb)
12、1,1,1,2,3,3-六氟丙烷(CHF2CHFCF3, HFC-236ea)
13、1,1,1,3,3,3-六氟丙烷(CF3CH2CF3, HFC-236fa)
14、1,1,2,2,3-五氟丙烷(CH2FCF2CHF2, HFC-245ca)
15、1,1,1,3,3-五氟丙烷(CHF2CH2CF3, HFC-245fa)
16、1,1,1,3,3-五氟丁烷(CF3CH2CF2CH3, HFC-365mfc)
17、1,1,1,2,2,3,4,5,5,5-十氟戊烷(CF3CHFCHFCF2CF3, HFC-43-10mee)
18、三氟甲烷(CHF3, HFC-2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者,请于本公告刊登公报之次日起21日内提交意见。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台湾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措施,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并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