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集团近期获悉,修订后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可能将在1-2个月内正式出台,并有望在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2019年2月15日至3月14日期间,交通运输部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交通运输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交通运输部共计收到315条有效反馈意见,意见主要集中于一些在实际操作中托运人和承运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如“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表述、运输豁免范围、有限数量危险货物运输条件、押运员配备、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车辆限行措施、部门监管职责等。为此,交通运输部发函并召开会议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意见,并组织各部门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交通运输部已经在有序推进,以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顺利实施。
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托运人将承担更多的责任,诸如培训、分类、包装、标签、信息的传递等等,都属于危险货物托运人必须承担的责任。而作为承运人,也需要了解产品的危害特性,合规合理的对危险货物进行装卸、运输。
此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将意味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被该上位法引用的部分将成为强制性规定,法律效力仅次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018年12月1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正式实施。该规则作为交通运输部推荐性标准。 JT/T 617-2018内容涵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分类、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运输包装使用、托运要求、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堪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南。
为了帮助涉危企业和人员更好的梳理危险货物运输中的问题,瑞旭集团邀请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专家在9月10日~9月11日进行为期两天(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培训 )的授课,授课内容的重点是危险货物运输实际操作相关的领域,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法规知识,承运人和托运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运输危险货物涉及的文件及包装标签要求,多式联运与国内道路运输的衔接,运输作业的实际操作问题等等。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可以让涉危企业、承运机构了解国内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法规知识,理解危险货物的概念,明白承运人和托运人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并知道如何正确处理国际运输段和国内运输的衔接。
赫尔辛基化学品论坛亚洲会议暨第四届亚太化学品法规峰会(HCF&SMCR 2019)将于2019年10月24-25日在上海联合召开。赫尔辛基化学品论坛(HCF)是欧洲知名的化学品独立论坛,致力于提高全球化学品安全和管理水平。2019年,赫尔辛基化学品论坛(HCF)首次落地中国,与亚太化学品法规峰会(SMCR)结合,为亚洲企业带来一场高规格的化学品安全管理盛宴。
HCF亚洲会议是2019 HCF春季会议的精华版,会议将沿袭HCF论坛模式,选取符合亚洲形势的主题,邀请来自全球的官员与业内专家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热点问题进行小组讨论。同时,为了更贴合亚洲企业需求,会议设有化学品法规主题演讲,为企业解读最新法规政策,提供合规经验,并就行业内所关心的话题做充分的沟通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