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越南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发布《关于物品、产品、商品和设备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阈值的国家技术法规草案》G/TBT/N/VNM/238号TBT通报。征求意见的最后日期为通知发布后60天。
该草案规定了物品、产品、商品和设备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允许最大限度(阈值),以及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物品、产品、商品和设备的特定部分。 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境内从事与上述内容有关的进口、制造、贸易、使用和合格评估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下表列出了受管制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CAS号、用途和浓度限值:
编号 |
受管制的POP |
CAS号 |
用途 |
限值 |
1 |
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PBDE)* |
工业原料、材料、产品和商品: 1. 汽车用皮革或人造皮革、高分子绝缘材料及电子元件 2. 汽车内饰(汽车零部件、座椅、仪表盘的模具和泡沫板) 3. 用于室内装潢、家具涂料和聚合物绝缘体的泡沫材料 4.床垫、防护服、地毯、窗帘、室内装饰罩、帐篷等材料 5. 建筑材料:泡沫过滤器、绝缘板、管道用塑料绝缘体和硬质聚氨酯泡沫 6. 包装用聚氨酯泡沫塑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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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溴二苯醚(C12H6Br4O) |
40088-47-9 |
10mg/kg(按重量计为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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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溴二苯醚(C12H5Br5O) |
32534-81-9 |
在物质或混合物中10mg/kg(按重量计为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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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 |
工业原料、材料、产品和商品: 1. 阻燃材料 2. 汽车(塑料或塑料绝缘材料制成的部件;座椅/靠垫用聚氨酯泡沫) 3. 聚合物,特别是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的成分或添加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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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溴二苯醚(C12H4 Br 6O) |
36483-60-0或446255-03-4 |
在物质或混合物中10mg/kg按重量计为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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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溴二苯醚(C12H3 Br 7O) |
68928-80-3或446255-20-5 |
在物质或混合物中10mg/kg(按重量计为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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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十溴二苯醚* |
1163-19-5 |
工业原料、材料、产品、日用品及设备: 1. 阻燃材料:塑料,聚合物,复合材料,纺织品,粘合剂和涂层材料 2. 计算机、电视机、电线、电缆、非金属管道的塑料绝缘材料 3. 家用电器(加热器,熨斗,风扇和带线圈的热水器),电气和电子产品(计算机和电视机),电线电缆,管道和地毯中使用的塑料添加剂。 4. 建筑用聚氨酯泡沫绝缘材料 5. 汽车零件(绝缘体、电线和内饰) |
在物质或混合物中10mg/kg(按重量计为0.001%) |
4 |
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 (C8F17SO2X) |
1763-23-1; 2795-39-3; 29457-72-5; 29081-56-9; 70225-14-8; 56773-42-3; 251099-16-8; 4151-50-2; 31506-32-8; 1691-99-2; 24448-09-7; 307-35-7 |
工业、农业和医疗部门使用的原材料、材料、产品、商品和设备: 1. 用于白蚁和火蚁的杀虫剂 2. 为南美切叶蚁制作的毒饵 3. 含有全氟辛烷磺酸的添加剂 4. 消防泡沫 5. 航空液压油 6. 电镀(硬质金属电镀) 7. 铜版纸 8. 纤维 9. 皮革和地毯 10. 橡胶和塑料 11. 涂层 12. 印刷油墨 13.家用电器:办公电子设备和组件,半导体和照片 14. 食品的容器和纸包装 |
在物质或混合物或化合物中10 mg/kg(按重量计为0.001%) 半成品、原材料、材料、产品或商品中按重量计为0.1% 在纤维产品、涂层材料或其原材料中<1μg/m2 |
5 |
六溴环十二烷 |
25637-99-4; 3194-55-6; 134237-50-6; 134237-51-7; 134237-52-8 |
工业原料、材料、产品、商品及设备: 1. 建筑/建筑物中使用的泡沫和绝缘材料(聚苯乙烯- EPS和XPS)和绝缘板 2. 电气和电子设备用塑料绝缘材料 |
在物质、混合物或化合物、原材料、材料、产品、商品中100 mg/kg(按重量计为0.01%) |
6 |
短链氯化石蜡 |
85535-84-8; 68920-70-7; 71011-12-6; 85536-22-7; 85681-73-8; 108171-26-2; |
工业原料、材料、产品和商品: 1. 胶合板、工业胶合板、橡胶、油墨、涂料和粘合剂的添加剂 2. 皮革鞣制用表面处理化学品 3.金属加工中润滑剂或切割乳液中的添加剂 4. 防火涂料和防水涂料的组成部分 5.用于户外灯光装饰的灯管 6. 用于聚氯乙烯的二次增塑剂,但用于儿童玩具或产品的除外。 |
在物质或混合物中按重量计≤ 1% 在原材料、材料、产品或商品中按重量计<0.15% |
7 |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全氟辛酸衍生物 |
335-67-1 |
工业原料、材料、产品、商品及设备: 1. 消防泡沫 2. 纺织品、照片和高压电缆中的耐火、耐油、防污和防水材料 3. 食品的容器和纸包装 4. 含有聚四氟乙烯(PTFE)或聚偏二氟乙烯(PVDF)的材料 5. 用于电力传输高压电线电缆的含有聚氟乙烯丙烯(FEP)的材料 6. O形圈、V型带、塑料汽车内饰配件中使用的含氟弹性体材料 7. 植入性医疗设备 8. 药物 |
在物质、混合物或原材料、材料、产品或商品中的PFOA及其盐类≤0.025mg/kg(按重量计为0.0000025%) PFOA衍生物物质、混合物或原材料、材料、产品或商品中≤1mg/kg(按重量计为0.0001%) 在物质或混合物中用作添加剂或中间体的PFOA衍生物≤20 mg/kg(按重量记为0.002%) 在PTEE微粉或含有PTEE的物质或混合物中的PFOA及其盐类≤1mg/kg(按重量计为0.0001%) |
* 表示当含有下列物质一种以上时,其总浓度限值不得超过500 mg/kg:六溴二苯醚、七溴二苯乙醚、四溴二苯乙酯、五溴二苯甲醚(PBDE)或十溴二苯乙醚(DBDE)。
然而,下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浓度限值为≤ 1000 mg/kg(重量的0.1%):《关于暂行规定电气或电子产品中有毒或危险化学品数量允许限值的通知》(第30/2011/TT-BCT号通知)附件2规定了产品中有些有毒化学品的限制,并按照欧盟RoHS指令规定进行。
来源:
- Search notifications - ePing SPS&TBT platform (wto.org)
- Vietnam releases second draft of technical standard on POPs content in products | Enviliance A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