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UC 印度延伸塑料废物EPR范围,或涉输印企业

2024年3月14日,环境、森林和气候变化部(MOEFCC)在印度公报上发布《2024年塑料废物管理(修订)规则》,这一新规对2016年制定的塑料废物管理规则进行了修订,旨在更好地监管塑料原材料和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通过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EPR)的适用范围,新规包含了更多相关实体,以确保塑料废物的有效管理。

修订后的规则明确了以下实体将被纳入EPR框架,包括塑料包装生产者、进口商(涉及塑料包装的中间材料如薄膜和原料,及其进口产品的塑料包装)、品牌所有者(包括在线平台、市场和超市或零售连锁)、塑料废物处理者、塑料原料制造商以及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产品的制造商。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符合要求的生产商将被允许生产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但这些产品必须遵守特定的标记和标签要求,旨在确保产品符合印度食品安全与标准管理局关于食品接触应用的规定。印度标准局将负责为这类塑料包装和产品制定独特的颜色或标记。
  2. 允许销售的可堆肥或可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或商品的制造商,须在产品上市前向中央污染控制委员会申请并获得认证。
  3. 地方政府需采取措施禁止在其辖区内存储、分发、销售或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4. 地方政府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对产生的塑料废物数量进行评估,并预估未来五年的数量。同样,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地方政府需评估其塑料废物管理的基础设施,包括收集、分类和处理的能力,并向相应的州污染控制委员会报告。

此次修订自2024年3月14日起生效。值得一提的是,中小企业虽然可免除EPR义务,但仍需要在门户网站上注册,并声明其制造的塑料包装的类别。

来源:https://www.bl-india.com/news-details.php?nid=210&netitle=plastic-waste-management-(amendment)-rules,2024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