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物质不在审查项目中?需要核实是否能继续使用这个物质

来源 未知 作者
不在审核项目中的活性物质清单已经发布,该清单列出了能够继续在生物杀灭剂中使用的物质。

赫尔辛基2017年5月31日- 第93条的清单包括一些活性物质(主要是原位生成的物质)。这些物质都是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提交给ECHA进行审批的。这一条款只与在2013年9月1日投放市场,但是并不在先前的法规(生物农药产品指令)中的生物杀灭剂有关。

若您的产品包含或者会生成列入最新发布的第93条的清单中的活性物质,或者由这些物质组成,并且产品类型也符合,那么在欧盟成员国对这些物质审核的同时,您的产品也能在市场上销售。该活性物质被批准的决定一经公布,您就可以申请产品授权。

若您的产品包含或者会生成列入最新发布的第93条的清单中的活性物质,或者由这些物质组成,并且有资格申请审核,但是没有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 (因此物质不在第93条的清单中),这些产品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必须从市场移除。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