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与之前的UK-REACH指南相比,本次指南的最大亮点是:
- 依据物质的吨位和CMR,PBT, vPvB特性对提交数据设定不同的缓冲期;
- 从该指南文件来看,和之前的指南文件差别不大,包括祖父条款,供应商已完成REACH注册后其英国采购商的通报等;
- 已经完成EU REACH注册的物质,如果要应对UK REACH,数据的引用权细则暂未明确。
- 对中国企业而言,目前能做的基本就是协助其英国采购商或者指定新的UK OR完成通报,享受2-6年的缓冲期,届时视情况而定由谁来完成UK-REACH注册。
- 如果中国企业在今年年底前未完成欧盟REACH注册,意味着2021年1月1日起,他和英国供应商之一必须完成UK REACH注册后才能出口相关产品到英国。
英国已于2020年1月31日正式脱欧,过渡期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过渡期结束后随之而来的英国独立监管化学品的法规架构——UK REACH也将在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意味着今后任何机构如希望在在英国境内生产制造、销售以及进口分销化学品,都需要符合UK REACH的规定。
UK REACH 将大体延续 EU REACH的如下目标和原则:
- “无数据,无市场”原则
- 动物测试“最终手段”原则
- 为工人获取信息
- 预防原则
据2020年9月1日英国政府网发布的更新指南文件,英国政府决定延长提交UK REACH注册完整数据的截止期,其中截止期最长的情形可达6年。这一决定是此次更新指南文件的主要内容,也是对此前化工行业广泛认为的规定2年内提交完整数据这一期限过短而引起担忧的回应。
接下来UC将依据现有指南文件的内容,将目前已完成EU REACH注册的企业划分为英国境内的企业和英国境外的企业,整理出各自应对UK REACH的策略:
1. 英国境内已完成 EU REACH注册的企业(祖父条款)
如果您的企业 位于英国境内并且已完成了EU REACH注册,那么依据“祖父条款”,您的EU REACH注册可以直接接入UK REACH,确保产品在英国境内继续合规。具体分为两步。
首先,英国境内的注册持有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向健康与安全委员会(HSE)提交基本信息。这样就可以继续“祖父条款”的流程。
然后,根据产品的吨位以及危害性的不同,自2021年10月28日起之后的两年、四年或六年内,按照祖父条款的要求,补充完相关信息。
需要提交的信息将与之前在EU REACH中提交的非常接近。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处(Defra)将在本月发布与所需信息相关的一切变化,UC将持续关注。
注:
- 祖父条款适用于英国境内的企业做过的所有EU REACH注册,包括英国境内的进口商, 唯一代表以及单独提交者,联合提交人或领头注册人;
- 英国脱欧的前两年之内,英国境内的企业完成所有的EU REACH注册,祖父条款也适用。也就是说英国境内的企业在英国脱欧前两年之内完成所有的EU REACH注册,即便在英国脱欧之前已经转出英国,将仍然被带入英国的系统;
2. 欧盟境内已完成EU REACH注册的企业:其下游用户位于英国境内
如果您的企业位于欧盟境内且已完成了EU REACH注册,如想继续与位于英国境内的下游用户开展贸易,也是分两步走:
首先,英国境内的下游用户需要在2021年10月27日前向HSE提交下游用户进口通报(DUIN),以告知HSE,他们继续产品的进口。
然后,自2021年10月28日起之后的两年、四年或六年内完成新的注册。或者也可以重新委托一个英国OR开展注册。
3. 英国境外的企业(如中国企业),其完成了EU REACH 注册,过渡期截止后,如何确保其产品在英国境内继续合规?
这种情况跟英国境内的下游用户类似,分为两步走:
首先,可以委托其在英国境内的下游用户在2021年10月27日前向HSE提交下游用户进口通报(DUIN),以告知HSE继续产品的进口。
然后,自2021年10月28日起之后的两年、四年或六年内由下游用户完成新的注册。
如果其在英国境内的下游用户不愿意履行上述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委托英国境内的OR来履行该义务,即在英国境内的OR在2021年10月27日前向HSE提交下游用户进口通报(DUIN),以告知HSE继续产品的进口。然后,自2021年10月28日起的之后两年、四年或六年内由OR完成新的注册。
如果该中国企业没有完成欧盟REACH注册号,那么在新的UK REACH法规生效后,只能由该中国企业或进口商完成新的UK REACH注册后,才能出口英国。
4. 各注册吨位提交完整注册信息的不同截止期
UK REACH下提交完整注册数据的截止期将依据注册吨位和危害性的不同分别设置,最长的情况可达6年。截止期自DUIN通报的最后期限过后的2021年10月28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见下表:
自2021.10.28起计算的截止期跨度 |
注册吨位 |
危害性 |
2021.10.28起2年内 |
大于1000 tpa |
有致癌性,致突变性或生殖毒性(CMRs)-进口吨位大于1 tpa; 对水生生物毒性极高(急性或慢性)-进口吨位大于100 tpa; 高关注度物质清单上的物质(SVHC)(截止2020.12.31) |
2021.10.28起4年内 |
100-1000 tpa |
高关注度物质清单上的物质(SVHC)(截止2023.10.27) |
2021.10.28起6年内 |
1-100 tpa |
另外,对于在2020年12月31日前仍没有完成EU REACH注册的企业,如希望在英国脱欧后与英国境内的企业开展化学品贸易往来,则必须由英国进口商自身或英国境外的生产商委托英国OR来完成UK REACH 的注册,才能保证贸易的顺利开展。
英国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四个部分组成。根据北爱尔兰协议规定,2021年1月1日后,北爱尔兰境内贸易化学品进出欧盟的流程将不会发生改变,仍然执行EU REACH的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在应对英国脱欧时,要确认好自己在EU REACH以及UK REACH法规中的角色,从而选择合适的应对脱欧的方案,以减小脱欧对贸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