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7日,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该清单目的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并按照《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关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编制。
清单包括14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包括10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比如PFOS类和PFOA类, 2种有毒有害污染物,1种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和1种抗生素。清单了不仅列明了受管控的化学品,还列明了详细的建议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完整清单如下所示:
通知链接:
- 关于公开征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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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这无疑是化工行业的一个重磅炸弹。行动方案提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所以要完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并明显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方案提出要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并计划于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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