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WTO发布了瑞士关于化学品法规《危险物质及制剂防护条例》(ChemO)附件2及附件3修订的通报。此举旨在应对欧盟和联合国在环保和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最新发展,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流通。根据通报,拟修订通过日期为2024年8月2日,拟生效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附件2:
- 新增物质分类和标签:根据欧盟CLP法规的第21次修订(21st Adaptation to Technical Progress),共计28种物质或物质群被新纳入了危险物质的协调分类和标签清单。
- 修改现有条目:对24项现有条目进行了修改,以确保符合最新的安全和健康标准。
- 新的危险类别引入:根据EU 2023/707,针对内分泌干扰物、持久性化学品、生物积累性化学品以及可能污染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的化学品,将制定新的危险类别标准,并将逐步实施。首先针对单一物质,随后将扩展到混合物。
- 测试方法的更新:将OECD和联合国测试标准(OECD,UN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的最新发展纳入瑞士立法。
附件3:
- 新增条目:在ChemO附件3的候选物质清单(List of Candidate Substances,即列出被认为可能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构成重大风险的化学物质)中新增了七项条目。(具体条目信息暂未公布)
- 更新条目:对候选物质清单中的部分条目进行了更新。
注:瑞士官方目前暂未公布此次更新的具体内容,瑞旭集团将持续为您关注最新进展。
ChemO
瑞士的化学品法规,ChemO,旨在保护人类健康与环境安全,严格管理化学品的使用和流通。尽管瑞士非欧盟成员国,但其在ChemO法规上仍大量采纳了欧盟REACH与CLP规定。该法规要求,凡未能在欧盟REACH下完成注册的物质(无论是新物质还是现有化学物质)在进入瑞士市场前都需要向瑞士主管当局提交申报。
瑞旭提醒
ChemO的附件2详细规定了安全数据表(SDS)的要求,包括必要的企业信息和化学物质的限值;而附件3则会定期更新,列出需要特别注意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清单以及候选物质清单。
根据ChemO的第21条规定,附件3中所列的物质必须制作并提供相应的安全数据表(SDS)。ChemO第49条明确指出,如果某物质含有的香料或色素浓度分别不超过总重量的5%和25%,而且其中被列为附件3 的SVHCs含量超过0.1%,则产品标识中需使用“香料”或“色素”作为通用标识符。此外,依据ChemO第71条,一旦SVHCs的含量超过0.1%,供应商必须及时告知下游用户。
瑞旭集团提醒相关企业应重新检视对瑞士出口的化学品,以确保符合瑞士ChemO的法规要求。如果您在瑞士ChemO或欧盟REACH的合规问题上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TBTN24/CHE287.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