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ECHA成员国委员会(MSC)达成一致共识,确定7种物质作为高关注度物质,加入到授权候选清单中。目前欧盟的REACH法规授权候选清单上物质已增加至151种,合计10批。
七种新增物质被列入授权清单可能性加大
记者了解到,这7种物质为硫化镉(CAS#1306-23-6)、刚果红(CAS#573-58-0)、直接黑38(CAS#1937-37-7)、邻苯二甲酸二己酯(CAS#84-75-3)、亚乙基硫脲(CAS#96-45-7)、醋酸铅(CAS#301-04-2)及磷酸二甲酚酯(CAS#25155-23-1)。进入授权候选清单后,这些物质就被称为SVHC物质,从SVHC的角度来讲,含上述物质的产品,必须进行SVHC检测。鉴于授权物质都是从候选清单中筛选,因此上述物质有很大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一旦物质被正式列入授权物质清单,相关行业还需要开展授权应对工作。
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法规研发部副经理杨丽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授权费用高昂,除了按用途收费外,还需要向成员国递交专业的社会经济分析、技术可行性分析等,会给企业造成很重的经济负担。
另外,上述部分物质本身就在REACH法规附件ⅩⅤⅡ,即限制物质清单中,因此进出口产品中必须满足REACH法规限制条件。
授权提高企业输欧门槛
“这7种新增的候选物质,国内企业如果有出口欧盟的需求,首先要根据出口吨位,委托唯一代表,完成REACH法规正式注册后,凭正式注册号继续对外贸易。”杨丽波表示,如果该物质存在于物品中,大部分的进口商都会要求其含量低于0.1%。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上述物质被列入授权清单,国内企业需要与欧盟进口商沟通,确认欧盟进口商是否会对其常用的用途开展授权应对工作。如果欧盟进口商不愿意开展授权工作,国内企业又不想放弃欧盟市场,就需要由国内企业全权应对。
杨丽波建议,由于授权工作程序复杂,专业度较高,最有效的方法是加入授权联合体,在联合体的指导下,完成授权应对工作。
在此提醒相关企业,授权与注册是不同的,注册的数据不完全可以用到授权中,因此授权将会给国内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和压力。从另一方面来说,授权与注册一样,也是优胜劣汰的一道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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