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国化学品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化学品风险管理制度,对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降低化学品在其生命周期内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害风险。
自2006年国际化学品管理战略方针在全球推行以来,为了达成其2020年的目标即:在化学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之实行健全的管理,以便最迟在2020年把化学品的使用和生产方式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各国化学品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化学品风险管理制度对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监管,以降低化学品在其生命周期内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害风险。
加强风险管理
日本经济产业省制造产业局化学品管理政策部负责人樫尾友里子表示:“日本化学品安全管理已经从原来的危害性管理上升到风险管理。
据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经理温健麟介绍,日本化审法(CSCL)最早于1973年开始实施,是日本最主要的工业化学品管理法规。化审法自实施以来,分别于1986年、2003年、2009年和2011年的四次修订,其中2009年修订版特别加强保护化学物质安全相关的公共利益,建立化学物质风险评估体系,审核新化学物质的评估体系,建立高关注物质的管理办法。
修订后化审法要求所有化学物质每年必须申报,政府审核和监管不仅基于危害数据,还要求根据吨位和暴露情况对化学物质实施风险评估。
加强供应链风险管理
今年4月30日,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又称化评法或K-REACH)正式通过韩国国会,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温健麟告诉记者,化评法这部类似欧盟REACH法规的化学品管理法案,不仅要求对新化学物质或现有化学物质要依据原有的毒化学品控制法案要求进行有害性评估,同时要求根据化学物质对人类或环境暴露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此外,化评法还要求所有消费品或物品需通报其含有的风险物质,从而将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风险减至最低。
推进化学品风险管理进程
近年来中国出台的一系列化学品管理法规,对有效达成SAICM2020年目标起促进作用。2010年我国环保部修订的《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通过对新化学物质的风险评估,依据新化学物质的危害风险进行分级管理;2011年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高风险化学物质在其生命周期内的不同阶段进行风险管理,从而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及环境的危害。
据温健麟介绍,我国政府还通过批准、执行鹿特丹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协定,提升中国化学品管理政策与国际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协调统一。
风险管理成为未来趋势
中国、韩国和日本对化学品的管理,虽然从管理对象及监管手段上各有特点,但是其化学品法规修订思路是一样的,即从化学品的危害性管理上升为风险管理,从原有单一的危害性评估,增加了暴露风险评估。纵观其它国家和地区,欧盟REACH法规把风险评估和管理普及到所有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而美国是最早推行化学品风险管理的国家之一,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必将基于国际化学品管理方针修订其化学品法规,以便减少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风险。因此,未来风险管理将成为国际化学品管理趋势。
记者了解到,“第三届中韩日化学品法规峰会”将于今年10月16日至18日在上海召开,会议邀请韩国环境部、韩国国立环境科学研究院、日本国家技术与评价研究所化学物质管理中心情报业务科等的研究人员,会议期间将就危化品风险管理等问题为企业答疑解惑。峰会官网:http://smcr.hfoushi.com/
-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