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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企业注意:PFAS生产受限,美国新规要求企业先行审查

来源 瑞旭集团 作者

2024年1月9日,据报道,美国环保署(EPA)宣布实施一项新规定。该规定要求企业在生产或处理HQ-OPPT-2022-0867中的329种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前,必须经过环保署的全面审查和风险评估。

在此项规定前,企业在生产使用上述PFAS前,无需申报审核,而现依据《21 世纪化学品安全法案》修正案,EPA要求企业必须进行申报。上述PFAS的新用途将经过EPA的健康和安全评估,以确保不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此外,EPA将根据2023年6月的新评估框架,特别针对PFAS的新用途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施加限制。这意味着企业在生产或使用这些物质时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和可能的限制措施,从而增加了合规成本和操作难度。

背景:

PFAS是一类具有特殊化学性质的有机氟化物,以其优良的防水、防污和绝缘性能而闻名。这些化合物在多个工业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包括食品包装、电子电器、皮革和服装制造、建筑和家居产品、消防设备及医疗用品等。

法规措施:

自2021年初以来,EPA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对新的PFAS进行严格审查和适当的保护措施,其中包括改进审查新化学品的政策和流程,以更好地与2016年TSCA修正案的要求保持一致。不仅如此,EPA还发布过针对PFAS的审查框架,旨在通过预生产通知(PMN)和重要新用途通知(SNUNs)对新PFAS或现有PFAS的重大新用途进行更为有效且高效的审查。去年5月,继缅因州之后,明尼苏达州也采取措施,自2025年起全面禁止PF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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