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否认其在2020年将二氧化钛列为第二类致癌物的决定存在程序错误,且科学证据不足的说法,这引起了企业质疑并采取一系列法律行动。
5月12日,欧洲法院(ECJ)举行了口头听证会,11家起诉欧盟委员会的公司拿出了他们详细证据,试图推翻要求在含有该物质的混合物标签上注明癌症警告的新规则。
二氧化钛的欧盟统一分类制度已于2021年10月1日生效,适用于粉末状可吸入混合物。在工业界、一些成员国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持续反对下,花了十年时间才完成。
5月12日,法院审理了三个德国涂料和印刷油墨公司提出的两个案件。他们提出了九项申诉,其中包括委员会违反了欧洲法院第53c条,将几个分类合并到一个授权法案中,而这些分类本应作为单独的法案通过。
根据化学观察组织(Chemical Watch)获得的一份听证会报告,CWS粉末涂料公司、Brillux公司和Daw SE公司认为,这限制了欧盟议会和理事会提出反对意见的能力,有悖于机构的民主控制。
委员会对他们的申诉提出了异议,认为申诉不可受理,因为"申请人不能提及违反程序性规则,该规则没有赋予私人任何权利,也不是基本的正式规定之一"。
此外,它补充说,第53c条不要求对其内容相关的物质进行单独的授权行为。
委员会说,“无论如何,民主执行已经行使,对法条53c的违反只会导致程序上的不规范,不影响分类决定的有效性。”
在回复中,这些公司则表示申诉应该被受理,“理由是它声称违反了基本的程序要求,并影响了争议条例的合法性”。
科学依据
其他申诉(委员会全部驳回)涉及分类决定的科学依据、未能进行全面的影响评估,以及围绕含二氧化钛混合物标签上的EUH211警告要求的争议。
德国涂料和油墨协会(VdL)总干事马丁·坎内特(MartinKanert)说,在听证会期间,法院特别质疑了科学依据和标签的义务。
有人担心其他“难溶低毒”(PSLT)颗粒也可能与该分类有关。欧盟委员会表示,对粉末形式的其他分类物质,特别是可能具有不同毒性的其他PSLT物质,启动协调程序不是其任务。
ECHA、欧盟议会和理事会以及四个成员国在德国案件中都支持委员会。
昨天,第二次开庭审理了英国Billions Europe集团和其他七家公司的索赔,这些公司都是二氧化钛制造商协会(TDMA)的成员公司。
他们在法庭文件中提出了六项申诉,包括ECHA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在评估该物质的现有信息时犯了“明显的错误”。特别是,他们指出海因里希等人1995年的一项研究,他们说Rac意见的依据是错误的。根据欧洲法院的听证报告,委员会对这一说法提出异议。
其他申诉包括违反委员会应注意的义务以及法律确定性、适用性和有关各方发表意见的权利等原则。
委员会在此案中得到五个成员国和ECHA的支持,拒绝了所有的申诉。在回应关于缺乏"粉末"定义的论点时,它说这是不需要的,因为这个词在日常语言中使用。因为CLP下的统一分类和标签必须完全依赖于危险特性,没有必要进行影响评估。
Billions Europe集团得到了Cefic和其他三个协会以及另外两家公司的支持。
预计欧洲法院最早将在2022年秋季对所有三个案件作出联合裁决。
二氧化钛在全球占有广阔的市场。它的颜料形式——以其白度、高不透明度、亮度和颜色的耐久性而独树一帜被混入涂料、油墨、涂料和塑料中。其他用途包括化妆品、食品、纺织品、橡胶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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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翻译已得到ChemicalWatch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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