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已发布22个生产前预通报和14个在2012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期间新的化学品生产的通知(NOC)。
通知的评论期至2012年3月23日结束。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第5条规定,任何人若有意生产(包括进口法规定义)新的化学品(即不在TSCA清单的化学物质)通知环保局,并需要遵守有关新的化学品制造的法规条文。根据TSCA的第5条(d)(2)和5(D)(3),EPA需要在联邦注册上公布生产前预通报(PMN)或试销豁免(TME)的申请通知,并在联邦纪事上定期公布审查和开始生产的通知(NOC)及制造这些新化学品的情况报告。这个文件包括2012年1月16日到2012年1月31日期间的通知,包括悬而未决的或过期的生产前预通报,以及在此期间EPA收到企业发来的开始生产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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