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可持续发展
Search

美国又一州将全面禁止含PFAS产品,涉及清洁剂、化妆品等多领域

近日,美国康涅狄格州正式通过SB 292法,该法规的实施标志着康涅狄格州将逐步限制并最终禁止在化妆品、清洁剂、炊具等多种产品中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SB 292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涵盖清洁剂、汽车保养用品、厨房用具和化妆品等领域。

SB 292法对PFAS的管控采取分步限制的方式,涉及相关产品的进口商及生产商,具体如下:

限制第一步: 建立产品标签制度和书面告知义务

自2026年1月1日起,将强制要求康涅狄格州内所有适合极端湿润环境的户外服装,若为全新制造或未经使用,并含有PFAS化学物质,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清晰标注“含有PFAS化学物质”。该规定也适用于所有在线销售的产品。同时,从2026年1月1日起,任何销售含PFAS的消防装备的生产方或进口商,必须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确说明添加PFAS的原因。

限制第二步: 对12种产品实施产品标签制度

从2026年7月1日起,禁止在康涅狄格州内生产、销售或分销含有故意添加PFAS的下列产品,除非这些产品采用了康涅狄格州能源和环境保护部(DEEP)授权的文字或图形标识,并且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确提供关于添加PFAS的原因的说明:(1)服装;(2)地毯;(3)清洁产品;(4)炊具;(5)化妆品;(6)牙线;(7)织物处理产品;(8)儿童产品;(9)月经用品;(10)纺织家具;(11)滑雪蜡;或(12)软垫家具,若产品中故意添加了PFAS,生产方均需按照规定标注,其标签也需清晰且耐用。

限制第三步: 全面禁止

自2028年1月1日起,康涅狄格州将彻底禁止生产、销售、出售或分销所有故意添加PFAS的上述产品,同时还额外包括了消防服和户外服装,显著扩展了康涅狄格州在推动环境保护方面的措施。

限制第四步: 数据共享与跨部门协作

DEEP将建立一个含PFAS产品的数据库和豁免情况的跨部门清算平台,并负责收取年费以支持法规的实施。此外,DEEP还将与州内的卫生、农业和消费者保护机构合作,确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必要时,生产方或进口商需提供合规证明及相关详细信息。

瑞旭提醒

此次立法在扩展2021年关于禁止在食品包装和消防泡沫中使用持久性化学物质PFAS的法规基础上,进一步禁止在多种消费产品中使用PFAS。

美国其他地区的PFAS禁止措施回顾:

  • 加利福尼亚州 - 2023年1月1日开始禁止销售或分发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装(有意添加或含量达到或超过百万分之100 (ppm))和儿童产品。
  • 纽约州 - 2022年12月31日起禁止制造、销售或分发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装。
  • 佛蒙特州(S.20) - 2022 年 7 月 1 日起,不得销售故意添加 PFAS 的 B类消防泡沫;2023年7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装、住宅用地毯、地垫和滑雪蜡。
  • 科罗拉多州(HB 22-1345) - 2024年至2027年期间逐步停止在该州销售或分销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某些产品和产品类别。食品包装中禁止使用PFAS的禁令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 马里兰州 - 2024年1月1日起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物质的产品
  • 明尼苏达州 (HF 2310) - 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销售或分发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食品包装。
  • 缅因州 - 2025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地毯、地垫和织物处理产品。

https://www.cga.ct.gov/asp/cgabillstatus/cgabillstatus.asp?selBillType=Bill&bill_num=SB00292&which_year=2024

https://www.cga.ct.gov/2024/ACT/PA/PDF/2024PA-00059-R00SB-00292-PA.PDF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