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环保署(EPA)在其“重要新替代品政策”(SNAP)项目下发布第26条最终规则,更新了一系列新的可接受替代制冷剂,以促进环保和减少对臭氧层的破坏。这一政策是《清洁空气法》(CAA)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减少使用可能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背景
根据《美国创新与制造法案》(AIM Act)的计划,美国正在逐步淘汰氢氟碳化物(HFCs),并且最近针对在泡沫、气溶胶以及制冷、空调和热泵行业中超过40种产品和设备使用的高全球变暖潜能(GWP)HFCs制定了限制措施(2023年10月24日,88 FR 73098)。这些最终规则支持从HFCs向其他替代品的过渡。
第26条最终规则的内容
- 列出10种制冷剂为可接受使用,但须遵守使用条件
- 修改了R-290(丙烷)的使用条件
- 引用了最新版本的UL 60335-2-89、ASHRAE 15-2022和ASHRAE 34-2022
- 免除了在制冷食品加工和分配设备中使用R-290的CAA第608节排放禁令
涵盖的工业部门
制冷
受影响人群
- 化学品生产商
- 设备制造商
- 使用制冷剂的设备和产品的商业及消费者终端用户
- 服务技术人员
根据5月28日预发布的内容, SNAP第26条最终规则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使用条件可接受的替代品
最终用途 | 可接受替代制冷剂 | 条件1 | |
商业制冰机(新) | HFC-32,2 HFO-1234yf, R-454A,2 R-454B,2 R-454C, R-455A, R-457A, R-516A | 根据使用条件可接受 | |
工业过程制冷(新) | HFC-32,3 HFO-1234yf, HFO-1234ze(E), R-454A,4 R-454B,3 R-454C, R-455A, R-457A, R-516A | ||
冷藏仓库(新) | HFO-1234yf, HFO-1234ze(E), R-454A,5 R-454C, R-455A, R-457A, R-516A | ||
真冰滑冰场(新) | HFO-1234yf, HFO-1234ze(E), R-454C, R-455A, R-457A, R-516A | ||
零售食品制冷(新) | 制冷食品加工与分配设备及独立单元 | HFO-1234yf, HFO-1234ze(E), R-454C, R-455A, R-457A, R-516A | |
制冷食品加工与分配设备 | R-290 (丙烷) | ||
超市系统与远程冷凝单元 | HFO-1234yf, HFO-1234ze(E), R-454A,5 R-454C, R-455A, R-457A, R-516A |
注:
- 对于列为“根据使用条件可接受”的替代品的具体使用条件,请参阅下列注释。
- HFC-32、R-454A和R-454B仅可用于批量制冰速率大于每24小时1,000磅冰的独立式商用制冰机,连续制冰速率大于每24小时1,200磅冰的独立式商用制冰机,或远程商用制冰机。
- HFC-32和R-454B只能用于工业过程制冷冷却器和直接膨胀工业过程制冷设备,进入蒸发器的流出流体制冷剂温度小于或等于-30°C。
- R-454A只能用于工业过程制冷的冷却器,或进入蒸发器的制冷剂温度小于或等于-30℃的直接膨胀工业过程制冷设备,制冷剂充注量小于200磅且进入蒸发器的制冷剂温度高于-30℃的设备。以及在进入蒸发器的制冷剂温度高于-30℃的叶栅系统的高温侧。
- R-454A仅可用于制冷剂充注量小于200磅的设备,或用于冷库、零售食品冷藏超市系统和远程冷凝装置的级联系统的高温侧。
在缩小使用条件范围下可接受的替代品
最终用途 | 可接受替代制冷剂 | 条件 |
商用制冰机(新)—自含式单元 | R-290 | 仅适用于专为该制冷剂设计的新设备1,并且必须符合ASHRAE 15-2022和UL标准60335-2-89第二版的要求,包括测试、充注量、通风、使用空间要求以及某些危险警告和标识。 |
零售食品制冷(新)—独立式单元 |
注:
- 适用于在本最终规则生效日期后制造的新设备。有关何时仍可遵循UL 563或UL 471,以及何时必须遵循ASHRAE 15和UL 60335-2-89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最终规则。
瑞旭点评
EPA的这项更新将影响化学品生产商、设备制造商、使用这些制冷剂的终端用户以及服务技术人员。此规则将在《联邦公报》正式发布后的30天内生效,届时各相关行业需遵守新的规定,以确保符合环保标准,推动行业向环境友好型UC的转变。
https://www.epa.gov/snap/regulations-proposed-rules-and-final-rules-determined-e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