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六版修订相比,第七版的主要变化如下:
- 对易燃气体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
表一:易燃气体
- 针对小包装增加了折叠标签
如果包装很小,并且包装中的化学品有大量危险性说明,或标签上的信息需要使用多种语言,导致该包装无法贴下标签,那么企业就能使用折叠标签(见图1)
图一:折叠标签
折叠标签也需要列明相关信息。具体细节如下:
UC
折叠标签UC上的信息应包括:
GHS信息
- 产品标识
- 象形图
- 信号词
- 供应商标识(包括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其它信息
- 标签UC还需有标识,提示使用者可以打开该标签,并且在内页上找到其它相关信息
折叠部分
GHS信息
- 产品标识,包括对危害分类有帮助的组分信息
- 信号词
- 危险性说明
- 防范说明
- 其它信息(例如:使用说明)
其它信息
- 若折叠标签上使用的语言不止一种,还需要加入各个国家的国家代码和语言代码
尾页(直接与包装接触)
尾页上的信息需包括:
- 产品标识
- 象形图
- 信号词
- 供应商标识(包括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
此外,折叠标签可以有不同的展示方式,例如:
书本式
订单式
窗口式
- 对部分健康危害的定义进行了修订
- 对皮肤腐蚀,皮肤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道致敏,特异性靶器官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等健康危害的定义进行了一些更新。
- 针对一些爆炸物增加了一个新的防范说明P503
代码 | 处置防范说明 |
危害分类
|
危害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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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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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03 | 参考制造商 / 供应商等提供的处置 / 回收 / 再利用信息 | 爆炸物 |
不稳定爆炸物和类别 1.1, 1.2, 1.3, 1.4, 1.5 |
…生产商/ 供应商或主管当局应按照地方/地区/国家/国际适用的法规说明适当的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