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 号) 有关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的引导、推动和规范作用,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依法治污,提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一、总体框架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技术标准子体系,二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子体系,三是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子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如附录 1 所示。
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技术标准子体系
该子体系服务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规范和指导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筛选工作。
(一)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
制订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基于环境风险防范原则,综合考虑化学物质环境生物与人体健康危害、潜在环境暴露,规定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的原则、程序和技术要求,以规范筛选工作, 科学确定重点关注的目标化学物质。
《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HJ 1229-2021)已于 2021年 12 月印发。
(二)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技术规范,指导开展全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填报流程以及填报要求,促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规定环境管理领域化学物质的命名要求。命名规范需兼顾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中符合标识信息保护要求的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的编制方法。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和《化学 物质环境管理命名规范》(HJ 1357—2024)已分别于 2008 年 1 月和2024 年 3 月印发。
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子体系
该子体系服务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是识别高环境风险化学物质的具体方法标准。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 性指南,规范和指导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规定化学物质环 境风险评估的基本框架,明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基本要点、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要求。同时,进一步细化框架指南相关规定,制订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环境与健康风险 表征等一整套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以及配套的 细化支撑技术导则。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环办固体〔2019〕54 号)已于 2019 年8 月印发试行。
(一)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
1.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规定评估的工作程序、评估内容、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20 年第 69 号)已于 2020 年 12 月印发试行。
2.化学物质测试术语
制订化学物质测试术语技术标准,规范化学物质环境危害测试有关术语和定义。
《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化学物质测试术语》(HJ 1257—2022)已 于 2022 年 6 月印发。
3.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方法系列标准
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最低数据要求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筛选技术要求(见附录 2)为核心,在现行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优先补齐短板,制修订难测试化学物质水 生毒性测试技术指南、鱼类急性毒性试验方法、强化快速生物降解试验方法等标准,明确测试的具体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同时,兼顾对现行测试方法标准的优化,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理化特性、生态毒理、健康毒理、降解/蓄积性等环境行为测试方法系列标准,持续推进测试方法更加精准有效。现行测试方法标准清单见附录 3。
4.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构建技术标准
制订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构建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构建有关技术标准,明确模型构建、验证与评估的方法、程序和技术要求,规范化学物质危害预测模型的构建和应用。
5.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核查指南
制订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核查指南,聚焦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定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现场核查管理规范, 明确化学物质生态毒理测试数据质量核查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二)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
-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规定评估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 年第 69 号)已于 2020 年 12 月印发试行。
2.化学物质环境排放场景构建标准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排放场景构建系列标准,建立化学物质环境排放量估算有关技术标准,优先研究制订化学物质环境排放场景构建通则,明确化学物质在特定生命周期阶段或某个用途的环境排放场景构建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3.化学物质暴露预测模型构建技术标准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系列标准,建立化学物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有关技术标准,优先研究化学物质多介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日用化学品环境暴露预测模型构建等技术标准,指导和规范化学物质环境暴露预测模型的研究和应用。
4.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系列标准
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纳入《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 年版)》(环办监测函〔2024〕310 号) 统筹推进。
(三)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规定表征的原则、 程序和技术要点。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 年第 69 号)已于 2020 年 12 月印发试行。
(四)其他类
1.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数据质量评估指南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数据质量评估指南,明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使用的危害与暴露相关数据收集要求、数据质量评估(可靠性、相关性、充分性、代表性等)的技术方法,减少因数据质量问题导致的不确定性,保障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数据质量。
2.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整编技术规范
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整编技术规范,针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信息化平台建设,研究建立规范数据整编的标准和技术方法,明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库的数据管理、数据引用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程序方法,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 信息化建设提供规范化指导。
3.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1]
基于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的不同特点,制订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明确开展这些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的技术要点、步骤和方法。优先研究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化学物质(PBT 类化学物质)、抗生素等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此外,可作为农药用途使用的化学物质,除符合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外,还应当遵守农药测试评估有关要求。
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子体系
该子体系服务于新污染物(即经评估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制修订工作,按照管控措施将技术标准分为源头禁限类、过程减排类及末端治理类。
(一)新污染物源头禁限类
源头禁限类管控措施主要包括禁止生产使用、限制使用用途或限制产品含量。相应的技术标准主要包括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 控措施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替代品/技术环境友好性评估、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限值标准及相关配套检测方法、新污染物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
1. 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技术指南
制订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技术指南,明确针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在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影响、经济影响、环境损益等开展分析的技术方法,为制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管控措施、更好地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2.替代品/技术环境友好性评估技术指南
制订替代品/技术环境友好性评估技术指南,明确选择化学物质替代品/技术时,针对其环境与健康风险应考虑的关键要素、不同工艺使用情景、接触途径下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判定、替代前后成本效益评估等,构建替代评估的技术方法及标准等,为推进绿色替代提供技术指导。
3.产品中化学物质限值标准及相关配套检测方法
根据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程,适时制修订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产品配套检测方法,纳入产品中化学物质含量控制要求。有关标准将纳入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统筹推进。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新污染物
制定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性技术文件,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的新污染物环境影响评价,把住准入关口,减少新 污染物的产生和环境排放。
(二)新污染物过程减排类
过程减排类管控措施主要包括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最佳可行技术、最佳环境实践等。这部分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与相关行业的最佳可行/最佳实践技术指南制修订工作统筹推进。
(三)新污染物末端治理类
末端治理类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制定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要求、环境排放限值等。这部分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与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污染物环境排放监测方法标准、废物检测方法和鉴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统筹推进。
此外,跟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进程,研究制定非淘汰类新污染物的预测无效应浓度或者环境基准,为确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目标提供技术支撑。
注:[1] 某些化学物质因具有某些特殊的固有属性,采用常规技术方法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时,存在很大不确定 性,也无法推导出具有充分可靠度的安全浓度,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特殊类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附录:1.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2.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环境与健康危害 项目
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最低要求数据项目测试方法 清单
附录1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
附录 2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环境与健康危害项目
一、生态毒理项目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生态毒理项目包括:藻类 生长抑制毒性、溞类急性毒性、鱼类急性毒性或鱼类胚胎-卵黄囊吸 收阶段短期毒性试验、活性污泥呼吸抑制毒性、吸附/解吸附性、蚯 蚓急性毒性试验、大型溞繁殖试验、鱼类慢性毒性试验、种子发芽 和根伸长试验或陆生植物生长试验、线蚓繁殖试验或蚯蚓繁殖试验、 底栖生物慢性毒性试验等。
二、健康毒理项目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健康毒理项目包括: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眼刺激、皮肤致敏、致突变性、反复染毒毒 性、生殖/发育毒性、毒代动力学、慢性毒性、致癌性等。
三、环境行为项目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中重点关注的环境行为项目包括:降解性、生物累积性等。
附录 3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最低要求数据项目测试方法清单
关于印发《UC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有关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的引导、推动和规范作用,支撑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我部组织编制了《UC 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工作参考。可转发给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制修订预研究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