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学品成分涉及商业机密,如何申报?
主管部门可要求在标签或MSDS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物或合金危险性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
2. 高价值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可以免予取样?对进口微量危险化学品的研发企业能否试点“白名单”制度?
已经海关实验室检测的,一年内可以免于取样;仅1件或总净重100克以下的免于取样。正在紧急研究放宽免取样限额。有关“白名单”制度,也在研究过程中。
3. 同一票报关单下不涉及取样的货物是否可以提离?
按指令区分处置,口岸取样送检指令,不允许提离;目的地取样送检指令,可以提离。
4. 混合物中多个组分为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如何填写符合性声明?
原则上均应在符合性声明中填写所有相关化学品正式名称,如组分特别多的,可以填写占比最高的两到三个化学品正式名称。
5. 非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混报在一票报关单内,相关非危险化学品是否必须提交非危险化学品声明?
无需提交。其他情况也无需提交,非危险化学品在单一窗口按非危险化学品申报即可。
6. 希望在口岸一次性完成查验?
实事求是申报目的地。
7. TANK箱装载的危险化学品是件装还是散装?
件装。
8. 是否可以用合格声明替代检测?
不可以。
9. 申报改单后,反复命中查验,是否可以豁免改单后查验?
如作业内容相同,可以。
10. 进口危险化学品二线出区命中查验,能否豁免?
如一线入境已经检验,可以。
11. 同样的产品,规格不同,是否可以豁免取样?
不可以。
12. 高级认证企业有否便利化措施?
目前没有,如发布会在上海市报关协会官网/公众号/会员群内第一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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