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瑞旭集团
工业化学品
日化品
食品
医疗器械
农用化学品
检测认证
绿色双碳
Search

UC ECHA就植保产品中活性物质进行CLH公众咨询

来源 未知 作者

日前,ECHA就铅和植保产品中3个活性物质:香芹酮、聚乙醛、甲酚噻草胺-P的协调分类和标签(CLP)进行公众咨询,寻求相关意见。

赫尔辛基10月23日消息,为期45天的公示期将于12月7日结束,相关的信息可以在CLH卷宗中找到,该卷宗提供了物质的同一性、分类提议、科学依据和欧盟层面采取此行动的原因。评论可通过ECHA官网的网络平台进行提交。

ECHA风险评估委员(RAC)在对此CLH提案发表意见之前会考虑公众咨询期间收集到的意见。成员国委员会将在决定是否采纳提议时考虑风险评估委员会的意见。如果此CLH提议被接受,该物质将被添加到相应协调分类下的危险物质清单中并建立标签。根据情况,在公众咨询结束后,ECHA可能要求登记者提供更多的信息或者参与到额外的更具针对性的磋商中。

表1:物质协调分类和标签提议及用途举例

物质名称

EC号

CAS号

协调分类和标签提议

用途举例

香芹酮

202-759-5 [1]
218-827-2 [2]
229-352-5 [3]

99-49-0 [1]
2244-16-8 [2]
6485-40-1 [3]

皮肤刺激性
皮肤敏感性

植物生长调节剂

聚乙醛

203-600-2

108-62-3

易燃固体
急性毒性
靶器官毒性-重复接触
水环境危害性

软体动物杀灭剂

甲酚噻草胺-P

-

163515-14-8

急性毒性
皮肤敏感性
水环境危害性

灭草剂

231-100-4

7439-92-1

生殖毒性

铅酸电池或航空燃料

相关链接

  • ECHA官方新闻
  • 协调分类和标签现有提案详情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化规通”!聚焦中国, 放眼全球, 关注化学品合规风险,全球REACH、禁限用物质、下游产品应用法规、危化危货、供应链合规和双碳,最新一手资讯。

化规通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
联系UC
服务热线:4006 721 722
电 话:+86 571 87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