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欧洲议会议员以426票赞成、109票反对和52票弃权通过了他们关于修订欧盟氟化温室气体(F-gas)排放立法框架的立场。
欧洲议会议员希望从2039年起在欧盟市场上逐步减少氢氟碳化合物,到2050年全面淘汰氢氟碳化合物的生产和消费,这一目标将使更新后的规则与欧盟2050年的气候中立目标保持一致。
为了鼓励采用气候友好型UC,并为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确定性,欧洲议会议员希望加强对含氟气体产品进入欧盟单一市场的管理要求(附件四)。该附件包括在制冷、空调、热泵和电气开关设备等技术和经济上可行的行业使用F-gas的具体淘汰日期。
欧洲议会议员还希望根据即将出台的环境犯罪指令,通过允许海关当局扣押和没收违反规定进出口的F-gas,更好地监管F-gas的非法贸易。
以下为瑞旭集团整理的此次法规修订的最核心内容,结合欧盟委员会提出的草案以及欧洲议会投票表决的修订版,具体内容需要等待官方发布的正式版本,以下为抢先版:
1. 配额分配
通过系统申请的配额不再是免费的配额,需要购买配额,即2024-2026年期间分配的每吨二氧化碳当量配额为5欧元,此后每三年增加一次,以确保根据附件七中规定的配额逐步减少,收入不变。如果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或者金额不足,将按照实际的到账金额来计算配额。
2. 配额申请
a.只有在欧盟境内设立的生产商或进口商,或指定完全满足本法规和REACH法规 第 II 章要求的唯一代表(OR),才能获得配额,唯一代表可以与REACH法规第8条规定的OR相同。
b.只有在配额分配期之前连续三年具有化学品贸易活动经验的进口商和生产商,才可提交声明,获得配额分配,进口商和生产商应根据要求向委员会提交这方面的证据。
c.拥有同一受益所有人的所有企业,应视为同一家企业,只有一家企业会被分配配额。
3. 清关要求
在进口F-gas或含有这些气体的产品和设备情况下,在申报中向海关当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a) 含氟温室气体入口注册识别号;
b) EORI号码;
C)散装气体的净质量以及产品和设备所装气体的净质量;
d)货品分类所用的商品编码;
海关当局应特别核实报关单中所列进口商是否拥有配额或配额的授权。
可再充装容器中的F-gas的进口商,应在提交报关单时,向海关当局提供一份符合性声明,其中包括证明已为再充装目的作出退回容器的安排的证据。
4. 年报与审计
所有涉及到气体或含有气体的设备的进出口,生产商在每年3月31日前应提交年报,(之前的法规规定是100吨CO2当量每年以上才要求)。
每年4月30日前,向市场投放氢氟碳化合物并且完成年报的每一家企业还应确保其报告的真实性得到独立审计师的合理保证(之前的门槛为每年10000吨CO2当量以上的企业),审计员应在F-gas门户网站注册,并且应为:
a) 根据指令 2003/87/EC 获得认证;或者
b) 根据有关成员国的法规,官方认可审计财务报表。
5. 信息共享
当成员国的海关机构、市场监督机构或任何其他主管机构发现违反本法规的行为时,该主管机构应通知环境部门,或根据第31条的规定通知负责执行处罚的任何其他机构(如不相关)。
当其他成员国的主管当局在市场上发现不符合本法规的相关产品时,主管当局应特别通知其他成员国的主管当局,以便将其从市场上扣押、没收、撤回或召回进行处置。
6. 处罚
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投放市场或使用氟化温室气体或含有这些气体或其功能依赖于这些气体的产品和设备,成员国应规定最低行政罚款至少为货值的四倍,最高行政罚款至少为货值的六倍。如果在五年内再次发生违法行为,成员国应规定至少为相关货值七倍的最低行政罚款,以及至少为货值十倍的最高行政罚款。
7. 实施
本法规应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二十天起生效。预计2024年1月1日起适用,由最终的法规条款决定。
重要附件
1. 附件IV 产品和设备禁用日期(未生效)
- 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家用冰箱和冰柜(2025.01.01);
- 含有GWP大于等于150的HFCs的固定式商用冰箱和冰柜 (2022.01.01 已生效);
- 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固定式商用冰箱和冰柜(2024.01.01);
- 固定式制冷设备,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 (2027.01.01);
- 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的小货车和轮船中的运输制冷(2027.01.01);
- 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的卡车,拖车和冷藏车中的运输制冷(2029.01.01);
- 插电式,整体式以及其他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独立空调和热泵设备(2026.01.01);
- 固定式分体空调和分体热泵设备:
- 含有附件一所列氟化温室气体少于3千克、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附件一GWP的氟化温室气体的单体分离系统(包括固定的双管道系统)(2028.01.01);
- 额定功率最高达12千瓦(含12千瓦),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的分体式系统,除非需要满足安全标准(2028.01.01);
- 额定功率超过12千瓦,最高达200千瓦,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GWP大于等于750的分体式系统,除非需要满足安全标准(2028.01.01);
- 额定功率超过200千瓦,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的分体式设备(2028.01.01);
- 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泡沫,除非满足相关安全标准(2030.01.01);
- 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专业气溶胶,除非满足相关安全标准或用于医疗应用(2030.01.01);
- 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个人护理产品 (2024.01.01);
- 用于冷却含有或其功能依赖于GWP为150或更高的氟化温室气体的皮肤的设备除非用于医疗应用(2024.01.01);
- 安装和更换电气开关设备(2026.01.01-2031.01.01);
- 客运和货运船、公共汽车、电车和火车中的移动式空调含有氟化温室气体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2029.01.01);
- 含有氟化温室气体或其功能依赖于氟化温室气体的微型、置换式和离心式制冷机(2027.01.01);
2. 整体配额计划缩减表 (参考第二列)
Year | Maximum Quantity in tonnes CO2 equivalent | Maximum Quantity in tonnes CO2 equivalent |
2024-2026 | 41 701 077 | 41 701 077 |
2027-2029 | 17 688 360 | 20 888 360 |
2030-2032 | 9 132 097 | 9 132 097 |
2033-2035 | 8 445 713 | 8 445 713 |
2036-2038 | 6 782 265 | 6 782 265 |
2039-2041 | 6 136 732 | 4 138 941 |
2042-2044 | 5 491 199 | 3 247 259 |
2045-2047 | 4 845 666 | 1 623 629 |
2048 -2049 | 4 200 133 | 811 814 |
2050 - onwards |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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