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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中国农药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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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风险评估是基于科学数据及模型,在特定条件下,科学地评价农药在特定环境下对人类健康及环境产生不良效应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农药风险评估报告是农药登记资料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分为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膳食风险评估报告3类。2017年生效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对不同产品登记类型所需要的风险评估报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见文末附表)。

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目标人群的不同,健康风险评估目前主要分为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居民健康风险评估。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主要是综合评价施药人员在农药混配、施药等操作过程中的健康风险;居民健康风险评估主要是评价气雾剂、驱避剂等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对居民健康带来的风险。

主要评估依据包括:

  • NY/T 3153-2017《农药施用人员健康风险评估指南》

  • 《背负式喷雾施药人员单位暴露量(第一版)》

  • 《农药施用人员健康风险评估指南》(可选);

  • 《卫生杀虫剂健康风险评估指南 第1部分:蚊香类产品》(可选);

  • 《卫生杀虫剂健康风险评估指南 第2部分:气雾剂》(可选);

  • 《卫生杀虫剂健康风险评估指南 第3部分:驱避剂》(可选);

环境风险评估

农药环境风险评估是指系统地采用科学技术及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就农药使用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效应的潜在风险和程度进行科学评估。目前需要开展农药登记环境风险评估的项目包括水生生态系统、鸟类、蜜蜂、家蚕、地下水、非靶标节肢动物和土壤生物。

主要评估依据包括:

  • NYT 2882.1-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1部分:总则

  • NYT 2882.2-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2部分:水生生态系统

  • NYT 2882.3-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3部分:鸟类

  • NYT 2882.4-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4部分:蜜蜂

  • NYT 2882.5-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5部分:家蚕

  • NYT 2882.6-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6部分:地下水

  • NYT 2882.7-2016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7部分:非靶标节肢动物

  • NYT 2882.8-2017农药登记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第8部分:土壤生物

膳食风险评估

膳食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分析农药毒理学和残留化学试验结果,根据消费者膳食结构,对因膳食摄入农药残留产生健康风险的可能性及程度进行科学评估。它又包括毒理学评估、残留化学评估、膳食摄入评估和风险标准。

主要评估依据包括:

  • 《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

  • 《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

  • 《农药急性参考剂量制定指南》

  • 《农作物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NY/T 3096-2017)》

  • 《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NY/T 3095-2017)》

  • 《植物源性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稳定性试验准则(NY/T 3094-2017)》

  • 《农药残留试验准则(NY/T 788)》的规定进行。

UC的服务与优势

瑞旭集团农化事业部位于北京,团队成员学历均在硕士及以上,核心成员来自全球一流农化企业的资深法规专家和风险评估技术专家,可以提供高质量的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膳食风险评估报告,规避掉农药登记过程中因为风险评估报告问题而不能登记的问题。UC同时还能提供初级风险评估不能通过时的高阶优化策略,助您获得产品登记。

附表-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对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

农药

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膳食风险评 估报告

环境风险评估 报告

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施药者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原药(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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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制剂①

化学农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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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农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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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生物化学农药原药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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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农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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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微生物农药母药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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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源农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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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植物源原药(母药)要求提交全套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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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农药制剂②

卫生用化学农药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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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生物化学农药制剂

如生物化学农药原药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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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微生物农药制剂

如微生物农药母药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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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用植物源农药制剂

如植物源母药(原药)要求提交全套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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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鼠剂③

化学杀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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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杀鼠剂

如原药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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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杀鼠剂

如母药要求提交补充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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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源杀鼠剂

如原药要求提交全套毒理学资料,一般应提供该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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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变更④

扩大使用范围

根据残留试验资料提供情况,需要提供

对照本要求中风险评估报告的要求和产品的登记类别确定是否提交

使用方法变更

根据残留试验资料提供情况,需要提供

使用方法变更可能导致环境风险增加时需要提供

增加使用剂量

降低使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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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母药)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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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质量规格或组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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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级别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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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膳食风险评估报告:用于非食用作物和非饲用作物的农药制剂,低毒或微毒种子处理剂(包括拌种剂、种衣剂、浸种用的制剂等)不需提供。
②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家用卫生杀虫剂提交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环境用卫生杀虫剂提交施药者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③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中杀鼠剂的一般资料要求,产品的职业健康及环境等风险评估摘要,推测健康风险评估报告只需提交施药者健康风险评估报告。以上仅为我司推测内容,仅供企业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看农业部政策。
④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施药者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或居民健康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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