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第29号公告中发布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17),并已于2018年5月1日实施。下面浅析此标准以便于读者理解。
1 标准修订目的
剂型是指农药经加工后,形成具有一定形态、特性(包括规格等)和使用方式的一类制剂产品的总称。剂型确定的主要依据是产品状态及有效成分的形态,不涉及农药加工过程、产品组成及介质。剂型标准是制定农药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的依据,是农药领域基础性标准。在农药登记、生产、销售、贮运和使用的生命周期中起到重要作用,是农药分类、统计和应用学科中不可缺少的元素。
在2003年版国家标准《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19378—2003)中制定了120种农药剂型名称和代码,涵盖当时农用和卫生用农药产品剂型。2008年,在农业行业标准《农药登记管理术语》(NY/T 1667—2008)(以下简称农行标)中增订14种剂型。至此,我国共制定了134种农药剂型名称和代码。
此次标准修订的首要目的是随着科学发展与技术进步,生产、市场和环保的需求,农药更新和对农药剂型的认识水平及加工技术的提高,农药剂型需要适应形势要求,淘汰落后、包装、功能性及无商品流通产品剂型,增加环保型新剂型,对剂型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整合,使之更规范和实用。其次,我国剂型标准修订是与国际标准同步更新的需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植保协会(CropLife)随着农药生产需要,修订和增减农药剂型名称、代码和定义。分析历次《FAO和WHO的农药标准制定和使用手册》及附录E《CropLife农药剂型标准》的变化,体现出3个特点:一是科学分类,精简剂型。在1987年版有65种剂型;1995年版有72种剂型;2002年版有91种剂型;2006年版有92种剂型,而2010年版只有63种剂型,2016年有65种剂型。新版国际剂型减少了部分因外观、形状和介质等差异较小的剂型(如颗粒剂不再细分大粒剂、细粒剂、微粒剂和微囊粒剂,烟剂不再分烟片、烟罐、烟弹、烟烛、烟球、烟棒等,饵剂不再分饵粉、饵粒、饵块、饵片、谷饵等)。这些变化表明农药剂型定义更宽泛,不再由于微小物性变化而派生剂型。另外,在市场上没有(或极少)流通产品也是剂型取消的原因。二是FAO/WHO联动,统一规范。自2002年起FAO/WHO联合制订并发布《FAO和WHO的农药标准制定和使用手册》,增订了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和长效防蚊帐等卫生用剂型标准规范;在CropLife剂型中也增加此类剂型和代码。三是淘劣增良,环保领航。农药剂型稳步发展,淘汰多为落后剂型,如漂浮粉剂等,新增多为对环境友好剂型,如长效防蚊帐等,这是农药领域发展的方向。
再次,此标准修订也是法规要求。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建设发展要适时进行修订,其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原标准发布已有14年,需修订更新。综上所述,修订基础标准是农药发展的技术保障,是具有划时代现实意义的。
2 标准修订原则
该标准修订方针是以安全、环保、科学、规范为宗旨,以FAO/WHO农药剂型分类为蓝本,本着按形态和性能分类、系统排序,易于区分、不混淆和适用性强的原则,淘汰落后和无商品流通剂型,取消功能性和包装类剂型,对现有剂型进行优化、整合。科学合理界定各类剂型及剂型间的差异,严谨文字说明,避免相同/相似产品作为不同剂型的误判。
2.1 农药剂型命名原则
在上版标准农药剂型命名原则基础上,对文字作适当修改。即以产品状态为主题词,冠以性能或用途等;剂型名称简捷、不重复,一般为2~5个字;中英文含义相符;兼顾习惯用法;注意与化工、医药、化妆品等行业相关专业用语的区别及衔接。
2.2 农药剂型代码规律
国际剂型代码多采用剂型英文单词(以2个或1个单词首字母或后位/谐音字母,多个单词的多为首位或具有代表性单词中2个单词首位字母)中2个字母顺序或倒序组合体,并兼顾同类剂型代码的一致性,避免重复和发音等因素。创制剂型英文及代码尽量参照此模式,遵循国际名称和代码规律和不重叠、不混淆原则,制定我国农药剂型英文名称及代码,并加注“*”号备注。
3 剂型名称代码的说明
3.1 原药和母药technical materials and technical concentrates
3.1.1 原药technical material(TC)
原药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为避免混乱,将原油、原液、原粉等统称为原药。结晶、结晶粉是产品形态,不是剂型。
3.1.2 母药technical concentrate(TK)
母药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母药存在固、液2种形态,属于不直接使用半成品,需加工配制成最终产品。按国际惯例不再细分母粉和母液,将母液、母粉、原药溶液、苯油、预混液、浓缩液、浓剂及微生物等农药的高孢粉、原药等统称母药。
将原标准滴加液SF*合并到母药。
3.2 固体制剂solid formulations
3.2.1 直接使用固体制剂solid formulations for direct use
(1)粉剂dustable powder(DP)
(2)颗粒剂granule(GR)
粉剂、颗粒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触杀粉CP在CropLife标准中列出,仅用于卫生用农药,且与粉剂特性差异不大,又无登记产品,故合并到粉剂;取消原标准漂浮粉剂GP,因无登记产品,国际上已取消,在生产和使用中易存在安全隐患。原标准大粒剂GG、细粒剂FG、微粒剂FG和微囊粒剂CG是根据粒径范围和材质(包囊)差异细化派生的剂型,仅有少数登记产品,国际上已不再单列,故合并到颗粒剂,不再以材质变化而派生剂型。
(3)球剂pellet(PT*)
球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参考早期CropLife烟球的英文和代码,为避免与医药用语区别,兼顾防蛀领域长期使用球形产品,故为球剂,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块剂BF*,因形状难确定,国际上没有,已登记产品按鉴定结果重新确定剂型。原标准防蛀片剂MPT*、防蛀球剂MPP*分别合并到片剂和球剂。
(4)片剂tablet(TB)
片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为与颗粒剂等中英文对应和简约,取消原标准并列的英文和代码tablet for direct application (DT),修订了文字说明。
杀螨纸AP*无产品,予以取消。
(5)条剂plant rodlet(PR)
条剂与原标准棒剂PR形状相近,且相对宽泛,故合并为条剂,采用棒剂英文和代码,即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英文名称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熏蒸挂条VS*在农行标修订为挂条SR*,已有产品使用。根据专家建议将挂条SR*修改为条剂,拓宽使用范围,适用悬挂、缠绕等方式,符合命名原则。原标准笔剂CA*合并到条剂。笔剂与粉笔外观相似,易使儿童误用,根据农药检(药政)[1999]75号文件,限制部分卫生用产品外观,如杀蟑笔剂应别于普通粉笔形状,避免引起儿童兴趣,减少接触风险。
3.2.2 可分散固体制剂solid formulations for dispersion
(1)可湿性粉剂wettable powder(WP)
(2)油分散粉剂oil dispersible powder(OP)
可湿性粉剂、油分散粉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3)乳粉剂emulsifiable powder(EP)
乳粉剂英文名称及代码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在农行标已制定,修订了文字说明。
(4)水分散粒剂water dispersible granule(WG)
(5)乳粒剂emulsifiable granule(EG)
水分散粒剂、乳粒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6)水分散片剂water dispersible tablet(WT)
水分散片剂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为与水分散粒剂对应,且与英文中water吻合,将原标准可分散片剂修改为水分散片剂,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泡腾粒剂EA*和泡腾片剂EB在国际上已取消,分别合并到水分散粒剂和水分散片剂。
3.2.3 可溶固体制剂solid formulations for dissolution
(1)可溶粉剂water soluble powder(SP)
(2)可溶粒剂water soluble granule(SG)
(3)可溶片剂water soluble tablet(ST)
可溶粉剂、可溶粒剂、可溶片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3.3 液体制剂liquid formulations
3.3.1 溶液制剂simple solution formulations
(1)可溶液剂soluble concentrate(SL)
可溶液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该剂型未限定溶解有效成分是有机溶剂、水或其混合物(及必要助剂)。
根据FAO/WHO可溶液剂标准中的标注,以水为介质的产品可不设水分指标,故国际上只有可溶液剂,内涵了原标准水剂AS*;且从技术上也难区分这两剂型(二者质量控制项目相同),无法规定产品中水分含量,尤其是有效成分含量高的产品难以控制水或溶剂的比例。为与国际标准接轨,把水剂合并到可溶液剂。注意活体微生物产品一般不是水剂。
(2)可溶胶剂water soluble gel(GW)
(3)油剂oil miscible liquid(OL)
(a)展膜油剂spreading oil(SO)
可溶胶剂、油剂、展膜油剂(归油剂类)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拓宽油剂使用范围,修改为稀释或不稀释溶剂。
3.3.2 分散液体制剂solution formulations for dispersion
(1)乳油emulsifiable concentrate(EC)
(2)乳胶emulsifiable gel(GL)
(3)可分散液剂dispersible concentrate(DC)
乳油、乳胶、可分散液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或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乳油中文名称兼顾习惯用法。
(4)膏剂paste(PA)
膏剂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因膏糊字义相似,膏相对严谨,故把原标准糊剂改为膏剂,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浓胶(膏)剂PC无登记产品,国际上已取消,故予以取消。
3.3.3 乳液制剂emulsion formulations
(1)水乳剂emulsion, oil in water(EW)
(2)油乳剂emulsion, water in oil(EO)
(3)微乳剂micro-emulsion(ME)
水乳剂、油乳剂、微乳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或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4)脂剂grease(GS)
脂剂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把原标准脂膏改为脂剂,符合修改原则,尽量落到“剂”,修订了文字说明。
3.3.4 悬浮制剂suspension formulations
(1)悬浮剂suspension concentrate(SC)
(2)微囊悬浮剂capsule suspension(CS)
悬浮剂、微囊悬浮剂代码与上版相同,英文等同采用2016年版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取消原标准中aqueous(2010版有),修订了文字说明。
(3)油悬浮剂oil miscible flowable concentrates(OF)
油悬浮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4)可分散油悬浮剂oil-base dispersion concentrate(oil dispersion)(OD)
可分散油悬浮剂英文名称及代码是等同采用FAO/WHO标准,而CropLife为oil dispersion,因代码OD源于此,故并列为英文名称,在农行标已制定。
3.3.5 多相制剂multi-character liquid formulations
(1)悬乳剂suspo-emulsion(SE)
悬乳剂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2016年版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取消原标准中aqueous(2010版有)。根据JMPS 2012 Closed Meeting修订文字说明。
(2)微囊悬浮-悬浮剂mixed formulations of CS and SC(ZC)
(3)微囊悬浮-水乳剂mixed formulations of CS and EW(ZW)
(4)微囊悬浮-悬乳剂mixed formulations of CS and SE(ZE)
微囊悬浮-悬浮剂、微囊悬浮-水乳剂、微囊悬浮-悬乳剂英文名称及代码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剂型及代码,而CropLife有“a”,现采用FAO/WHO英文,在农行标已制定。
3.4 种子处理制剂seed treatment formulations
3.4.1 种子处理固体制剂seed treatment solid formulations
(1)种子处理干粉剂powder for dry seed treatment(DS)
(2)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water dispersible powder for slurry seed treatment(WS)
种子处理干粉剂、种子处理可分散粉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种子处理可溶粉剂SS列FAO/WHO标准中,但在2013年JMPS会议上建议取消此剂型标准指南,CropLife已取消,无登记产品,故予以取消。
3.4.2 种子处理液体制剂seed treatment liquid formulations
(1)种子处理液剂solution for seed treatment(LS)
(2)种子处理乳剂emulsion for seed treatment(ES)
种子处理液剂、种子处理乳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3)种子处理悬浮剂suspension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 (FS)
种子处理悬浮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及代码,而CropLife为flowable concentrate for seed treatment,因代码FS源于此,故并列为英文名称。
根据FAO/WHO标准,种子处理悬浮剂未限定是否含有成膜剂和采用包衣或拌种使用方法,产品技术指标主要有附着性和粒径分布等,此剂型可涵盖原标准悬浮种衣剂FSC*(含成膜剂及种子包衣,技术指标有成膜时间、包衣脱落率和均匀度等项指标)。为与国际接轨,将悬浮种衣剂合并到种子处理悬浮剂。原标准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CF合并到种子处理悬浮剂,国际上已取消。因无登记产品,取消农行标制定的种子处理微囊悬浮-悬浮剂ZCS*
3.5 其他制剂other formulations
此次修订对剂型类别调整主要涉及挥散制剂和带有应用器具的制剂。
3.5.1 带有应用器具的制剂formulations prepared as devices
(1)气雾剂aerosol dispenser(AE)、
气雾剂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和CropLife代码。国际英文增加dispenser,故作相应修订,修订了文字说明。原标准根据介质分油基气雾剂OBA、水基气雾剂WBA、醇基气雾剂ABA*,现合并为气雾剂。
(2)电热蚊香片vaporizing mat(MV)
(3)电热蚊香液liquid vaporizer(LV)
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修订了说明文字。因无登记或市场无流通产品,取消原标准电热蚊香浆VA*、固液蚊香SV*、驱虫带RT*和农行标的电热蚊香块VB*。
(4)防蚊片proof mat(PM*)
原标准驱虫片RM*在农行标修订为驱蚊片RMM*,此次修改为防蚊片,把repellent改为proof,从中英文名字中与涂抹类产品区分。因需要配套器具使用,特归此类。农行标驱蚊粒RMG*与其有形状和材质差异,但作用方式相同,故合并为驱蚊片。
3.5.2 挥散制剂volatile formulations
(1)气体制剂gas(GA)
气体制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a)发气剂gas generating product(GE)
发气剂是气体制剂特殊形式,英文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为规范农药类别由原特殊用途调整到此类。
(2)挥散芯dispensor(DR*)
挥散芯中、英文是参考国际生物化学农药常用词、按剂型代码规律,结合国情制定。其设定主要用于昆虫嗅觉性化学信息物质产品(一般持效期在1个月以上),也可用于环境卫生控制有害生物产品。且不受引诱或挥散功能限制、相对宽泛,可涵盖和替代原标准诱芯AW*,避免因浓度变化而引起功能差异等矛盾,目前登记的不多。挥散芯将产品使用方式形象化表示,“芯”表示中心,可向周围挥散有效成分,达到控制有害生物,芯没有限定载体材质和形状,可为管、块、粒等,显得更贴切和适用,符合命名和修订原则。
取消因外观形状差异为昆虫信息素设定原标准缓释块BRB*、缓释管BRT*,合并为挥散芯。该剂型制定为生物化学农药发展奠定技术规范。因无登记产品,取消原标准驱虫环RL*。由于原标准缓释粒BRG*说明较宽泛,易造成误解(已登记产品需鉴定确定剂型)。缓释是功能词,缺乏科学控制指标和检测方法。某些剂型本身具有缓释功能,如微囊悬浮剂、颗粒剂等。颗粒剂生产工艺和使用方法决定了在少水情况下,释放速度较缓慢,即有一定缓释性。缓释技术是双刃剑,对作物能提供较长保护时间,同时对当/后茬作物、土壤和地下水有可能存在长期潜在风险,长期低剂量释放药剂易诱导产生抗性。
3.5.3 烟类制剂smoke formulations
(1)烟剂smoke generator(FU)
烟剂英文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为规范农药类别将原标准烟类制剂由固体制剂调整到此类。
原标准烟罐FD、烟弹FP、烟球FW、烟烛FK均无登记产品,国际上已取消,故为取消剂型;原标准烟片FT和烟棒FK(国际上已取消)合并到烟剂。原标准烟雾剂FO*有点燃和加水发热2种方式,其作用相同,合并到烟剂。
(2)蚊香mosquito coil(MC)
蚊香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对介质不同如纸蚊香,因形状及使用方法相同,性能差异不大,统称蚊香。
农行标蝇香FC*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第八届第七次和第八次全国农药登记评审会纪要,不再批准新增登记,已无登记产品,故取消蝇香。原标准蟑香CC*为室内用产品,长时间高含量燃烧,除关注烟尘和室内空气清洁,与蝇香同样存在影响居民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风险,及作用机理、防效和易诱发抗性等问题,且产品少,市场流通有限,故取消蟑香。
3.5.4 诱饵制剂bait formulations
为规范分类将诱饵制剂由固体制剂调整到此类。
(1)饵剂bait(ready for use)(RB)
饵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根据修改原则,把原标准饵粉BP*、饵粒GB、饵块BB,饵片PB、胶饵BG*、饵膏PS*合并为饵剂,取消原标准无产品饵棒SB*。
(2)浓饵剂bait concentrate(CB)
浓饵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3.5.5 空间驱避制剂spatial repellent formulations
此类产品使用是不直接接触皮肤,WHO称空间驱避(spatial repellent),相对比较安全、环保,需要关注和建立配套测定方法和评价标准。
(1)防蚊网insect-proof net(PN*)
(2)防虫罩insect-proof cover(PC*)
防虫网、防虫罩是新增剂型,中英文名称及代码是根据剂型命名原则,与专家和企业商议而定。境外市场已普及,我国已有登记产品。
(3)长效防蚊帐long-lasting insecticidal net(LN)
长效防蚊帐代码等同采用FAO/WHO和CropLife代码及CropLife英文(比FAO/WHO简约or netting),将原标准驱蚊帐LTN和农行标长效蚊帐LN合并为长效防蚊帐,修订了文字说明。取消原标准无登记产品蚊帐处理剂TN*。
3.5.6 涂抹制剂paint formulations
涂抹制剂主要指对害虫有驱避作用的个人护理产品。上版标准已创制了这类剂型及代码,使驱避产品生产初具规模,得到百姓认可,在市场也受欢迎。因此类产品与人体接触,需经风险评估确保使用安全,并关注涂抹皮肤的特性,如感官、理化和卫生等指标,控制重金属及菌落总数等,还须注意皮肤舒适度和致敏性,建议采用安全护肤助剂。
(1)驱蚊乳repellent milk(RK*)
驱蚊乳中英文名称与上版相同,中英文及代码参考其他国家和化妆品名词术语标准等资料,结合国情制定,修订了文字说明。
原标准驱蚊霜RC*与驱蚊乳主要有黏度差异,夏季人们习惯使用黏稠度偏低的乳剂,已登记产品合并到驱蚊乳;原标准驱虫膏RA*在农行标修改为驱蚊膏RMP*,已登记产品合并为驱蚊乳,理由同上。
(2)驱蚊液repellent liquid(RQ*)
驱蚊液中英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参考其他国家、结合国情制定。
原标准驱蚊露RO*与驱蚊液主要有黏度差异,已登记产品合并到驱蚊液。驱蚊液可包括水water/露lotion(或油oil),为安全和舒适,一般不含或含少量乙醇。
(a)驱蚊花露水repellent floral water(RW*)
驱蚊花露水中英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参考其他国家、结合国情制定。该剂型是驱蚊液的特殊剂型,主要有含花露水的差异。考虑使用者多为老幼妇,建议在具有防效基础上,根据健康风险评估结果,采用最低有效剂量。
(3)驱蚊巾repellent wipe(RP*)
将原标准驱虫纸RP*修订为驱蚊巾,目前尚无产品,但境外已有产品上市。取消无登记产品原标准涂膜剂LA、窗纱涂剂PW*,已有登记产品原标准涂抹剂PN*可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剂型,这类产品主要用于涂抹物体表面,存在黏稠度差异。
3.5.7 使用方式剂型
使用方式剂型需在配套设备上使用,并有特定施药剂量和使用雾滴大小、粒谱范围等要求。原标准超低容量液剂UL、热雾剂HN、超低容量悬浮剂SU、冷雾剂KN、静电喷雾液剂ED(国际上已取消)均为使用方式剂型,其中后3个无登记产品予以取消。
取消原标准喷射剂SF*(多为卫生用),按药液鉴定结果确定剂型,避免因有无喷头和低含量不需要稀释成为剂型焦点,且其技术指标也难设定。同理取消原标准防蛀液剂MPL*,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剂型。
(1)超低容量液剂ultra low volume liquid(UL)
超低容量液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FAO/WHO标准和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
该剂型是一种使用方式,虽较早列在FAO/WHO标准中,但除含量、杂质及稳定性外,只有酸碱度和黏度指标。近年发展很快,已有水乳剂、油悬浮剂、微乳剂等剂型在超低容量或热雾机上喷雾使用,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及林防、蝗防,在农田使用较少。
小型无人机在农田飞防用药剂在国际上尚无剂型标准,需建立配套标准规范。首先要选择适合药剂和配套助剂,其技术指标需延伸,根据产品形态及配套设备制定相关技术指标,如黏度、挥发性(雾滴失重率)、雾滴粒径、闪点等,以避免漂移产生药害,聚焦雾滴控制与精准施药,提高农药使用率。注意技术指标设定的科学和合理性,避免相同产品存在不同剂型的技术漏洞。
(2)热雾剂hot fogging concentrate(HN)
热雾剂中英文名称及代码与上版相同,等同采用CropLife剂型及代码,修订了文字说明。原标准热雾剂是液体制剂,根据CropLife定义,将其扩展为直接或稀释后在热雾设备上使用制剂,包括液体和固体制剂。
4 有关说明
4.1 取消包装剂型
国际已无固固桶混剂KP,由于桶混类制剂属于包装形式剂型,每桶药剂都有自身剂型,又无登记产品,为避免混淆,取消桶混剂TM*、固固桶混剂KP、液固桶混剂KK和液液桶混剂KL剂型。
4.2 取消无商品流通剂型和功能性剂型
取消原标准无产品药袋BA*、药膜MF*。
原标准驱避剂RE*、熏蒸剂VP、防蛀剂MP*、缓释剂BR是功能表述词,产品技术指标、外观等均难设定,为避免混淆,取消无登记产品驱避剂,后3个有登记产品的需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剂型。
4.3 水溶性包装产品
国际对采用密封水溶性包装产品,可在剂型代码后加后缀(-SB)做补充表示,并已列在2016版FAO/WHO标准上,我国这类产品还未普及,但将是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措施之一。另外如需剂型特性延伸,同理可采用剂型扩展模式(如聚合-悬浮剂SC-PE),以鼓励新工艺或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推进。
4.4 其他
天敌是大型活体生物,没有生产加工过程,现根据产品包装物或承载物暂定剂型,如卡片、杀虫卡、杀虫卵袋等,不符合剂型命名原则。根据2017版《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天敌已免于登记,故不再设剂型。
5 标准效益分析
遵循安全、环保、科学、规范原则,参考2010年和2016年版《FAO和WHO的农药标准制定和使用手册》及2008年CropLife农药剂型和代码,通过淘汰落后及无商品流通剂型,取消功能性、包装类等剂型,增加空间驱避和挥散制剂类别,共制定61种农药剂型的名称及代码,其中85%等同采用国际剂型名称及代码,标志着我国与国际农药剂型标准的衔接;还有15%的创制剂型,体现了我国农药剂型水平和中国特色。这样既与国际接轨,又能接地气。此标准涉及面广,具有一定科学性、适用性和前瞻性,为农药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UC 浅析《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国家标准
来源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作者
瑞旭集团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订阅“ 农化法规服务站 ”!提供农化行业最新的法规政策与行业资讯,深入解读专业的法规与登记技术,集萃行业大咖独家观点,最新一手资讯都在这里。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UC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