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保证农药产品质量的提高,保护农业、林业的可持续化生产,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和谐发展。近期,农业部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568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争取早日修订颁布。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农药管理立法工作,1997年颁布实施了《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随着社会经济和农药产业的发展,农药专营制度已不符合当前农药经营的实际,也不适应农业生产和农药产业发展的要求。 为此,2007年农业部启动了《条例》修订工作,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农业部在答复中最后表示,目前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拟取消农药临时登记,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和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条例》修订已列入2014年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条例》早日修订颁布。
瑞旭点评:
1.拟取消农药临时登记对国内外企业的影响
取消临时登记后,入行门槛更高,更规范,要求企业大量的资金和人才投入。
直接正式登记,周期延长,试验项目增加,登记费用大大提高了,没有市场试运营阶段,就要求企业加强市场调研,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药效,不要盲目开展新项目和新农药登记,以免浪费资源。
农药临时登记:田间试验后,需要进行示范试验(面积超过10公顷)、试销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其生产者须申请原药和制剂临时登记。
临时登记历史:临时登记是特定历史下特定产物,曾发挥了很多积极作用。产品开发基本成功后,获得临时登记,即可市场上合法销售。理论上说,这个时期是市场检验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的时期,经过两三年时间,质量稳定及市场接受认可,再转入正式登记阶段。所以,国家新规定:相同产品已经正式登记的产品,不再授理临时登记,直接进行正式登记,因为其它企业相同产品已经正式登记了,说明其产品设计合理性及市场认可度。而对于新产品的话,临时登记阶段就更有意义。
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区别:
从具体登记工作及准备讲,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的区别如下:
- 资料准备内容:正式登记是全面的资料,临时登记会少一些内容。具体要根据不同类的产品确定。详细看《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 登记证有效期:临时登记证三年有效,一年一续;正式登记长期有效,五年一续。
- 费用:审查费临时登记是500元,正式登记是2500.
- 审批时间:临时登记是三个月,正式登记是一年审一次。
- 证号:临时登记是以LS和WL开头的, 正式登记证号是以PD、PDN、WPN开头,分装农药的尚需加上分装登记号。
但由于临时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少,产品的数据就不全,对产品进行评价就有风险存在,可能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因此提出拟取消农药临时登记。
2.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和建立农药召回制度
可以保证农药品牌,防止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过期农药对农作物产量、农产品质量、人畜安全等造成危害,能保证事故及时追溯并能减少环境污染。当然实施该制度后必然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改变企业的经营和竞争模式,一些小企业必然面临淘汰和被收购的局面。
如果企业遇到农药登记问题,欢迎咨询瑞旭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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