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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农药登记的剂型如何选择

来源 CIRS 作者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农药必须登记,迄今为止,农药登记的剂型主要以传统的落后剂型(如粉剂、乳油)为主。这些剂型在使用运输过程中对人和动物易造成安全伤害,如乳油中有大量的有机溶剂,而这些溶剂闪点低且易燃,粉剂容易漂移产生药害,施药后容易流失造成药效失效,严重造成二次污染。

目前,《农药产业政策》、《农药乳油中有机溶剂限量》、《农药行业规划》等一系列农药政策的出台旨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农药剂型,对环境不友好和不安全的剂型即将退出生产和销售舞台。农药产品登记和生产许可费用高,技术性强,在农药登记时农药产品的剂型的选择就非常重要。

笔者经过多年的研究发现,目前环境友好型剂型的登记比重已经占整个农药的登记的20%,而且逐年成直线上升,所以UC在农药登记和许可时需从下面几个方面选择农药剂型:

  1. 选择对环境友好、对人和动物安全的剂型,比如水乳剂、悬浮剂、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等,这些剂型本身就是以自然界存在的水或土矿石为填料,在配方中没有有机溶剂等
  2. 农药剂型中尽量选择安全性的助剂,易于水性化,粒状化、缓释化的助剂,这样便于配制农药水剂化的环境友好型方面的剂型。
  3. 农药剂型在同一有效成分下尽量选择剂型优化方向:能配制成水乳剂时就不去考虑乳油,能配制水分散粒剂时就不去研发粉剂。

农药登记时间长,登记费用高,登记技术性强,农药剂型开发周期长,投入大,所以在农药登记时务必开发适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对人和动物安全的水剂化、粒状型、缓释型等友好型的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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