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8年全国农药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本次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专项抽查的方式抽取农药样品,重点抽样检测了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用药,涉及29个省(区、市)和境外生产企业的8119个农药样品,其中质量合格样品7568个,占比93.2%;不合格样品551个,占比6.8%。不合格样品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370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4.6%,占不合格样品的67.2%。不合格农药产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标签中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2)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甚至添加高毒农药、百草枯等;(3)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4)部分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产品由其生产。具体分析见图1。
农药监督抽查作为农药产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措施,在确保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有效防治,保障农药质量安全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由于行政审批制度变革,监管重心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向“宽准入、严监管”,执法部门对农药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2016年抽检农药样品5475个,合格样品4695个,合格率85.8%,不合格样品780个,不合格率14.2%;2017年抽检农药样品5029个,合格样品4472个,合格率为88.9%。不合格样品557个,不合格率为11.1%。通过与2018年的抽检结果比较,可以发现农药产品的合格率近三年在逐年提高。瑞旭集团同时整理了近三年不同类别农药产品,如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生物农药、卫生杀虫剂产品的合格率数据,详情见图2,发现同类产品合格率也呈上升趋势。
总体来看,农用化学农药合格率逐年提升,一方面和执法部门的抽查和惩罚力度加大有关,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应出农药生产企业越来越重视农药产品的质量了。生物农药在近几年的抽查中质量合格率一直是最低的,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检出非法添加其他化学农药成分,或有效成分未检出。由于对环境友好,生物农药近年来一直备受政府部门重视和支持,但在实际应用中却往往面临药效不达标,起不到应有效果,“叫好不叫座”的困境。家用卫生杀虫剂是普通居民最常接触到的农药产品,但质量合格率却明显低于农用农药,不合格的项目包括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达不到或超过标准规定范围,产品使用要求不达标,部分产品检出未标识的农药成分等。究其原因,一方面和抽查监管力度低有关,由于人力有限,执法部门将精力主要放在农用农药监督方面,导致很多低端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另一方面企业和主管部门对这类产品尚不够重视,单纯认为产品有登记证就行,后续产品上市后的质量却并未认真对待。甚至一些新型的驱蚊产品,如驱蚊贴、驱蚊手环等产品,因缺乏相应标准,企业连登记都免了,产品质量更是无从保证。
农药产品市场抽查力度一年比一年加大,彰显了执法部门对农药监管从重审批到强监管的转变,给农药企业敲响了警钟,并非取得登记证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后续的生产销售中仍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国内农药生产企业应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管理条例》把冒证、无证生产农药直接定位假农药,严厉处罚。另外,经营除卫生农药产品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互联网上销售的农药(限制性农药不得在互联网上进行销售),必须获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2. 农药的标签相当于农药的身份证,应根据产品的真实属性来制作标签。后续产品质量必须与标签中宣称的相符,尤其是有效成分及含量,切不可为了追求药效和销量,在农药产品中添加除标明有效成分之外的其他农药。
3. 新政实施后,《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其标签上应当标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二维码。标签中二维码的真实性和可追溯作为检查的一部分,抽查结果公布后,很多标称企业否认自己的产品,由此可见二维码追溯尚未发挥作用,很多企业对于二维码怎么编,起到什么作用不重视。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农药,二维码作为合规的一项指标进行检查与处罚。
4. 产品的质量规格、质量控制项目相对应的检测方法和方法确认、常温储存稳定性试验选择具有农业农村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开展或选择具有专业背景的单位委托试验,以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从而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质量是符合要求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和超过质量保证期的农药均按劣质农药处理。
随着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农药行业门槛的提高,农药相关企业应当顺应变化积极做好产品与合规,增强自身竞争力,直面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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